《廣東省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激勵措施》
粵教畢函〔2020〕1號
一、獎金激勵
(一)省賽組委將給予每個獲國賽金獎項目扶持獎勵金45萬元,每個國賽銀獎項目扶持獎勵金15萬元,扶持獎勵金主要獎勵獲獎團隊和指導教師。(此項專門針對2020年第六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二、高校激勵
(二)將省賽和國賽的獲獎情況列入廣東省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動態調整的評分指標和省級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考核指標、納入“沖補強”提升計劃建設績效評價的參考因素。大賽獲獎情況納入《“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標體系(試行)》。
三、指導教師激勵
(三)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將國賽金獎、銀獎分別參照省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同等對待。
(四)在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的情況下,獲國賽金獎團隊的第一指導教師牽頭申報省教學成果獎(以創新創業相關成果為基礎),申報名額可不占用學校當屆次推薦限額。獲國賽金獎、銀獎和省賽金獎團隊的第一指導教師在參評省教學名師和牽頭申報省級教改項目(以創新創業為主要內容)時,申報名額可不占學校當屆次推薦限額。
(五)獲國賽金、銀獎團隊的指導教師,若具備研究生導師資格,鼓勵所在學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標時對該導師予以傾斜。省教育廳對獲獎院校的研究生招生計劃統籌予以支持。
(六)在符合基本條件的情況下,獲國賽金、銀獎團隊(“青年紅色筑夢之旅”賽道)的指導教師可牽頭申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申報名額可不占用學校當屆次推薦限額。
(七)支持學校對國賽、省賽獲獎團隊的指導教師在工作量認定、年度考核、職稱評審、評優評先、崗位聘任等方面給予傾斜。
四、參賽學生激勵
(八)在制定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政策時,明確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對國賽、省賽獲獎團隊的學生給予加分優惠政策;支持高校在制定碩士研究生招錄政策時,對國賽、省賽中獲獎的學生給予推薦免試資格。
(九)將獲國賽萌芽賽道創新潛力獎(或等同于該獎項,參評人須為項目負責人)納入“廣東省優秀學生”(中學階段)評選條件;高校推薦獲國賽金、銀獎的項目負責人參評廣東省大學生“年度人物”,可不占高校推薦限額;在符合基本條件的情況下,獲國賽金、銀獎的項目負責人可直接認定“廣東省優秀學生”稱號(大學階段)。
廣東省教育廳
2020年6月5日
資料來源:|廣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