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設高教主賽道(含國際參賽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參賽項目類型
(一)新工科類項目: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虛擬現實、智能制造、網絡空間安全、機器人工程、工業自動化、新材料等領域,符合新工科建設理念和要求的項目;
(二)新醫科類項目:現代醫療技術、智能醫療設備、新藥研發、健康康養、食藥保健、智能醫學、生物技術、生物材料等領域,符合新醫科建設理念和要求的項目;
(三)新農科類項目:現代種業、智慧農業、智能農機裝備、農業大數據、食品營養、休閑農業、森林康養、生態修復、農業碳匯等領域,符合新農科建設理念和要求的項目;
(四)新文科類項目:文化教育、數字經濟、金融科技、財經、法務、融媒體、翻譯、旅游休閑、動漫、文創設計與開發、電子商務、物流、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社會工作、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等領域,符合新文科建設理念和要求的項目。
參賽項目團隊應認真了解和把握“四新”發展要求,結合以上分類及項目實際,合理選擇參賽項目類別。參賽項目不只限于“互聯網+”項目,鼓勵各類創新創業項目參賽,根據“四新”建設內涵和產業發展方向選擇相應類型。
二、參賽方式和要求
(一)本賽道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參賽團隊,每個團隊的成員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團隊負責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核心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二)按照參賽學校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分為中國大陸參賽項目、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國際參賽項目三個類別。國際參賽項目和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可根據當地教育情況適當調整學籍和學歷的相關參賽要求。
(三)所有參賽材料和現場答辯原則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語言需求,請聯系大賽組委會。
三、參賽組別和對象
根據參賽申報人所處學習階段,項目分為本科生組、研究生組。根據所處創業階段,本科生組和研究生組均內設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并按照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設置參賽項目類型。
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一)本科生組
1.創意組
(1)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成員均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不含在職教育)。
(3)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能參加本組比賽(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參賽申報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創組
(1)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且為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不含在職教育),或畢業5年以內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即2017年之后的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3,參賽團隊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51%。
3.成長組
(1)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且為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不含在職教育),或畢業5年以內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即2017年之后的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團隊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組
1.創意組
(1)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項目成員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專科生(不含在職教育)。
(3)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能參加本組比賽(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參賽申報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創組
(1)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且為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學歷畢業生)。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3,參賽團隊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51%。
3.成長組
(1)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冊)。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負責人且為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學歷畢業生)。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團隊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四、獎項設置
(一)本賽道設置金獎、銀獎、銅獎,中國大陸參賽項目設金獎150個、銀獎350個、銅獎1000個,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設金獎5個、銀獎15個、銅獎另定,國際參賽項目設金獎50個、銀獎100個、銅獎350個。
(二)本賽道設置最佳創意獎、最佳帶動就業獎、最具商業價值獎等若干單項獎。
(三)獲得金獎項目的指導教師為“優秀創新創業導師”(限前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