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進一步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培養造就創新創業生力軍,按照《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教高函〔2019〕13號),深入推進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國創計劃”)工作,現啟動2020年“國創計劃”立項項目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利用大創項目提供實踐和創新平臺,鼓勵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與實踐,提升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請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組織好教師及學生申報。
二、項目類型
(一)創新訓練項目
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二)創業訓練項目
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三)創業實踐項目
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基于前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三、立項要求
1.項目申請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報,原則上以大一至大三學生為主。申報者可為個人或團隊,鼓勵跨學院、跨專業、跨年級組隊開展合作研究。每名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負責(或參加)1個項目,不得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2.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在畢業前完成項目研究。
3.項目指導教師。項目指導教師可為1-2人,原則上指導教師應具有講師以上職稱、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講師資格。可跨學院、跨專業、跨年級組建團隊申報項目,創業項目鼓勵配備企業導師,1名指導教師限指導同一類別項目1項,指導全部項目不能超過3項。指導教師應具有豐富的實踐教學經驗和創業指導經驗,負責全程指導學生進行創新創業訓練。
上年度未按時結題的各級大創項目的指導教師,不得擔任本年度項目的指導教師申報。
所有項目必須參加同年度“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否則,將取消申報資格。
四、項目經費
為確保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目標和項目水平,對申報立項的大創項目按級別給予經費資助。經費用于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圖書、實驗材料、測試、化驗、調研等訓練過程費用、發表論文的版面費和專利申請費等成果費用(符合學校財務規定)。
五、申報要求及流程
第一階段:團隊申報。各學院組織學生申報大創項目,填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報表》(見附件1)。
第二階段:學院評審。各學院組織完成院級評審,填寫《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報表》(見附件1)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發送至指定郵箱。
第三階段:校級推薦。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將組織專家,遵循“依靠專家,公正評審,規范程序”的原則,對學院上報的各類項目進行集中評審,并按省教育廳限額,確定推薦項目。
確定推薦的項目開始網上申報,請各項目負責人登錄網絡平臺完成項目報送(網址:http://cxcy.sdei.edu.cn/)。
具體申報要求以省廳正式文件為準,如有變動,提前通知。
六、項目結項
山東省教育廳決定對2019年度立項的國家級和省級項目進行結項驗收(兩年期的項目進行中期檢查),請各項目團隊做好結項準備,并在“山東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訓練平臺”(網址:http://cxcy.sdei.edu.cn/)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