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暑假時,不少在校的學生選擇利用這段時間提前感知社會,走進企業實習或做兼職。然而,被欠薪、無福利等權益遭遇“缺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由于缺少勞動合同,難以認定勞動關系,許多暑期工面臨維權難題。
大學生打暑假工遇到的“地雷”往往有以下幾種:
其一,不簽合同。一些企業以暑期工是學生為由,不與其簽訂書面合同。這為日后維權埋下了隱患。筆者以為,盡管無法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暑期工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地點、支付報酬方式、勞務范圍等。退而求其次,也應通過聊天記錄或者錄音保存相關證據,以便維權。
其二,扣押證件。一些企業以暑期兼職時間太短為由,要求扣押暑期工的身份證、學生證,并承諾用工到期后歸還。而我國身份證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對于企業的無理要求,暑期工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
其三,受傷不管。近年來,一些暑期工打工期間不慎受傷的事件時有發生。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合法的勞動者主體資格,暑假打工不算就業,與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因此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范疇,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往往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責任。盡管不以就業為目的,但暑期工仍受民法典關于勞務關系的相關法律保護。根據民法典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社會各方應共同努力,用法律幫暑期工“排雷”。首先,學校應加強普法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做到學法、守法、用法。尤其是在寒暑假到來之前,給有意兼職的學生上一堂崗前法律培訓課,指明常見的侵權陷阱,引導學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其次,各級勞動監察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對企業雇傭暑期工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轉自 學習強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