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分為全國、省級和院校級三個層次。
1.參賽流程
校級初賽:1月至3月初(各個學校不盡相同,需密切關注本校通知)
省級復賽:通常5-6月進行,遴選參加全國決賽項目
全國決賽:通常10-11月進行,由全國組委會聘請專家進行評定,決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等項目,頒發挑戰杯、優勝杯等集體獎項。
2.參賽對象
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3.參賽注意事項
(1)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賽當年6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
(2)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2 人;凡作者超過3 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3 人,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者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或者碩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
(3)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 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范圍之列。
(4)全國決賽報名截止后,只可進行人員刪減,不可進行人員順序調整及人員添加。
4.參賽形式
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申報,以項目團隊形式參賽,每個團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 10 人,每個項目指導教師原則上不超過3 人。
對于跨校組隊參賽的項目,各成員須事先協商明確項目的申報單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最終明確項目的申報單位。
5.參賽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報表、項目介紹材料、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項目支撐材料等)、項目介紹視頻,其中參賽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在報名時須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發明創造或專利技術所有人的書面授權許可、項目鑒定證書、專利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