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迫切需要建設一支既能從事本專業理論教學,又能從事實踐技能教學的“雙師素質”教師隊伍,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認定范圍
現階段“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只涉及承擔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學工作的在崗兩年及以上的專職教師。
二、認定標準
(一)“雙師素質”教師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2.具有一定的教學能力和水平,熟練掌握所授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熟悉相關學科的先進技術理論;
3.具有一定的行業、職業實踐能力和頂崗工作的能力,善于解決工作實踐中的疑難技術問題;
4.積極參加市場調研與職業分析,參與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利用和推廣,并運用于教學組織和課程開發,培養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
(二)“雙師素質”教師認定條件
我校的“雙師素質”教師是指具有研究生學歷(含在職),具備教師資格,取得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已與學校簽定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結合所承擔的教學課程,能獨立承擔實踐教學指導,任教課程與所持證件一致(任教課程、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資格證書、技能證書統一),結合課程任教情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本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者(如:工程師、會計師、經濟師等);
2.通過與本專業相關的各類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國家承認的中級以上執業資格證書(如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并承擔與其相關的教學工作的;
3.具有本專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資格證書者或通過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資格證書者;
4.參加本專業國家級技能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在省級及以上專業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取得獲獎證書者;
5.近三年在行業企業兼職或擔任行業企業技術顧問6個月及以上,主持2項應用技術課題研究,成果已被企業使用,效益良好的;
6.近三年主持過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和設計安裝工作(項目經費在5萬元以上),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居先進水平者。
三、“雙師素質”教師職責
1.每年應承擔1門及以上實踐課程(課程設計、實驗、實訓、生產實習、頂崗實習等)的教學工作;
2.積極參加實驗實訓室(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3.認定為“雙師素質”教師期間至少完成下列一項任務:
(1) 主持或主要參與1項校級或校級以上的實踐教學相關的課題研究項目;
(2) 主持或主要參與1門實踐教學課程的開發;
(3) 在省級或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關于實踐教學的論文;
(4)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市級三等獎以上成績或省級優秀以上成績。
4.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每學年末由二級學院、人事處、教務處對“雙師素質”教師進行年度考核。
四、“雙師素質”教師待遇
1.在教師評優評先、推薦教學名師、骨干教師、專業帶頭人、派出進修學習、參觀交流和比賽等方面享有優先權。
2.經學校認定為“雙師素質”教師,在晉升高一級職稱時,“雙師素質”教師作為一項條件計入職稱評定量化指標體系。
3.獲得“雙師素質”資格的教師,設雙師崗位津貼(特殊補貼),每月300元。
五、認定程序
1.個人申報:個人填寫《青島黃海學院“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提交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如: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行業特許資格證書、專業技能考評員證書、技師或高級技師資格證書、應用技術研究成果證書、科研課題成果鑒定證書、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2.院部推薦:各院部根據個人申報的材料,對照條件進行資格預審,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人事處。
3.資格審查:人事處對各院部上報的“雙師素質”教師進行資格審查。
4.學校審批:人事處匯總材料后報院“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認定小組審定,并將結果報校長辦公會通過確認。
5.發放證書:學校根據認定結果下發文件,并頒發 “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證書。
6.“雙師素質”教師每年認定一次,一般在每年11月份集中受理;“雙師素質”教師資格證書三年內有效,三年后需對原有“雙師素質”教師組織資格考核,考核通過后重新認定續聘。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青島黃海學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