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貫徹學校 8月24日召開的安全穩定工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的工作部署,落實安全責任,迎接政府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現將當前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落實和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責任落實
1、區域安全自查自糾
學校學生公寓、食堂、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糾,由各區域的分管教學單位和分管部門負責。
2、各工作環節的安全自查自糾
學校門衛執勤、校區巡邏、周邊治安環境、安全工作監督、安全工作信息匯總聯絡等,責任單位為安全保衛處;
學校各場所“水、電、氣”安全維護、食堂食品安全、物防設施維修等,責任單位為后勤服務處;
學校車輛運行安全,責任單位為綜合辦公室行政管理科;
學校校舍安全維護、建筑施工工地安全工作協調等,責任單位為基建處;
學校實驗設備及器材、實驗教學環節、實驗教學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責任單位為實踐教學部;
學校迎新接待工作,包括安全保衛、安全教育、宿舍管理、物品、財務、招生等安全工作環節,各迎新工作的責任部門履行職責。
安穩工作重點人員情況控制,工作措施,按照學校具體工作部署,各責任部門履行職責。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責任單位和部門,要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在9月2日前完成自查自糾工作;
2、學校近期將針對各單位和部門自查自糾工作情況,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集中聯合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將通報限期整改;
3、各責任單位和部門要建立自查自糾臺帳,把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做好記錄匯總,對確實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定出整改意見、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
4、各責任單位、部門在9月1日下午下班前,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登記表》(附件)填寫好,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書面報安全保衛處(紙質版一式兩份,一份內部存檔備查,一份送保衛處綜合科)。
青島黃海學院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