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工應了解生產區域的電氣設備性能,熟悉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電氣作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制度,如: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停電掛牌和驗電制度等。
2.在供、配電設備和線路上作業,必須設人監護。監護人不得從事操作或做與監護人無關的事情。
3.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必須切斷該處電源,經驗電、放電之后驗電合格,方可接觸操作。對于供電配電網絡相聯系的部分,處進行斷電、驗電、放電外,還應掛接臨時接地線,開關應上鎖,防止停電后突然來電。
4.供配電回路停送電必須憑手續齊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進行。嚴謹約時送電。動力電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或合閘,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切斷,方可操作。手工合(拉)刀閘應一次推(拉)足。處理事故需拉帶負荷的閘刀開關時;應采取絕緣工具、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并采取其他防止電弧燒傷或觸電的措施。
5.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在室內人員不得接近故障點四米,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八米以內。進入上述區域的人員必須穿高壓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或構架時,必須帶絕緣手套。
6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泡沫滅火器或用水滅火。
7.被檢修設備的電源必須完全斷開,并一定要有明顯的斷開點,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8.工作點附近有高壓電必須設遮攔,并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志。
9.停電檢修時,在有可能誤送點電的導體上,應裝接地線。其工作順序是:驗明無電、先接地端、后接電源端,如拆除地線時按相反順序進行。
10.高壓設備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先查看清楚開關處安全標志牌。執行操作時,必須一人監護另一人操作。
11.送電時,先要按運行規程檢查設備是否具備安全送電條件,并設專人看護,檢查無誤,方可按工作順序,恢復送電。
12.低壓送電設備停電時,先斷開操作電源開關,后斷開主回路電源閘刀開關。送電時,順序相反。
13.高壓設備停電時,先斷開油開關,再斷開設備側隔離開關,最后斷開來電母排測隔離開關。送電時,順序與之相反,每步操作結束必須檢查無誤,方可執行下一步操作。
14.雷電時,嚴禁在室外進行高壓倒閘操作。
15.如果發生嚴重危及人身和重要設備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即可按操作規程順序斷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報告領導。
16.發現觸電時,應迅速切斷電源(如觸電者在高空應采取防止摔傷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當觸電者發生呼吸停止時,應進行人工呼吸,不得間斷,應堅持到底,同時請醫生搶救或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17.使用手提式電動工具,其外殼必須接地,保證電動工具絕緣良好,并戴絕緣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