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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前位置: 首頁 / 工作動態
          關于做好2017年4月自考實踐課程考核成績及評價材料上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4-28瀏覽量:6181
              各學院:
              為做好2017年4月實踐課程考核成績及評價材料的上報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現將相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上報范圍
              已注冊實踐考核學籍且報考了2017年4月統考中實踐考核課程的考生。
          二、紙質評價材料內容要求
              1.課程試卷。卷面大小采用A3紙張,題目可設置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論述題等,試卷采用滿分50分制,應有明確的評閱記錄、評定成績,評卷人應在總成績后簽字。
              2.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評價表使用A4紙張,評價表考核意見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任課教師應根據每個學生真實表現認真填寫,不可千篇一律,無優劣等級之分。實踐成績為滿分50分制整數,應有梯度分布合理。其中出勤情況、聽課情況占總成績的30%。評價表最終成績應根據考生學習綜合情況給出,不應與試卷成績一致。各項內容需手工填寫并加蓋公章
          三、成績電子數據要求
              電子成績用EXCEL文件格式,包括6個字段,分別為準考證號、姓名、專業、課程代碼、課程名稱、成績。成績字段為整數,應與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成績一致,滿分為50分,最低為1分,不得出現0分。若考生在10月統考中已經報考了某一門實踐考核課程,但未提交紙質材料,該考生成績應當錄入為-1。注冊考生參加統考但無實踐課程考核成績者(即實踐課程考核成績為-1),該課程總成績將判0分。本次上報的成績僅限于10月統考使用,過期不予保留。
          四、紙質評價材料整理要求
              評價表要提前到財務處加蓋公章,每張評價表后面附上對應考生的試卷(可用膠棒粘在試卷左上角),形成考生該課程的實踐課程考核紙質材料。將紙質材料分課程、按準考證號排序,交教務處后統一打捆。
          五、材料上報時間
              成績電子數據與紙質材料于4月3日前報繼續教育中心統一檢查、整理后上報。
              本次所有材料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因此各學院務必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電子成績要杜絕漏報、錯報現象,紙質評價材料要真實規范,如實反映出我校實踐課程考核的教學水平。
          附件:
          1.山東省自學考試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
          2.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填表說明
          3.課程試卷樣表
          4.2017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庫
          5.實踐課程考核電子成績庫
          繼續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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