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語委辦”)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語委”)的日常辦公機構,具體負責全校語言文字工作,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語言文字法〉辦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推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
2.制定并完善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行政規章和實施辦法,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指導與落實,做好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工作。
3.組織本校師生開展豐富多采的語言文字方面的活動,布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做好語言文字工作網站宣傳建設工作,創設推普宣傳氛圍,與各部門協作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4.建立健全語言文字工作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用語檢查制度,督導、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用語規范化工作。
5.積極推廣并逐步普及普通話,協同普通話培訓測試站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的報名、組織及辦證工作并接受相關咨詢和監督。
6.負責語言文字工作人員隊伍、普通話測試員隊伍的建設、管理與表彰工作,推薦人員參加國家級、省級語言文字工作的培訓與進修。做好普通話水平培訓與經典誦讀課程教學輔助工作。
7.開展語言文字的社會調查與培訓咨詢服務工作,建設語言文字工作各類信息資料檔案庫。負責組織語言文字工作者開展語言文字應用研究、參與有關語言文字方面的科研活動。
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下達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