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漢字發展的總趨勢
(一)改革
⒈要求簡化以便于書寫,便于計算機輸入
⒉增強表音表意功能在簡化的同時,有繁化現象
(二)規范
二 《簡化字總表》
(一)《漢字簡化方案》
1.《方案》的內容
第一表:可正式應用的230個字;第二表:先試用,經修訂后再推行的285個字;第三表:先試用,經修訂后再推行的54個可類推偏旁。
“簡體字”和“簡化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2.漢字簡化的原則
“述而不作”的原則,后發展為“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來源有:⑴古代文物如甲骨文、周代金文、戰國文字、漢代金文、馬王堆帛書、碑刻、行草書法作品等;⑵古籍如字書、白話小說等;⑶近現代在群眾中流行的如太平天國文字、解放字等;⑷解放后新造字。
3.簡化字的簡化方法(見投影)
⑴保留原字輪廓⑵保留原字特征部分,省略一部或大部⑶改換形體較簡的聲旁⑷另造新形聲字⑸另造新會意字⑹用簡單符號代替繁體的一部分⑺草書楷化⑻用同音代替⑼利用古字
(二)《簡化字總表》的產生及修訂
1.《簡化字總表》的產生
1964年3月7日,經國務院批準,文改會、文化部和教育部聯合發出《關于簡化字的通知》,文改會于同年5月編印了《簡化字總表》
2.《簡化字總表》的內容
第一表: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應用第二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類推出來的簡化字,共1754個(實為1752個,“簽”和“須”兩字重見)。
3.《簡化字總表》的調整(見投影)
⑴“疊”、“覆”、“像”、“羅”不再作“迭”、“復”、“象”、“羅”的繁體字處理;⑵“”字讀lio(了解)時仍簡作“了”,讀lio(望)時作“”,不簡作“了”;⑶對第一表“余(馀)”的腳注內容作了補充,第三表“”下偏旁類推字“讎”字加了腳注。
(三)更改生僻地名字
1.分9次更改,共計35個,縣級以上
2.更改的字并非簡化字
3.更改的地名字中,沒有江蘇的
(四)關于《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三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一)什么是異體字
異體字一般是指跟通常寫法有同音同義關系而寫法不同的字;又可以特指跟規定的正體字(即選用字)有同音同義關系而寫法不同的字,即被淘汰的異體字。
(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整理原則
選有銅模的字;選用通行面較廣的字;選用字義較寬泛的字;盡量選用左右結構的字。
(三)異體字在姓氏中不淘汰
四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一)字形的整理
1.舊字形的弊端不統一⑴增加了學習和使用漢字的負擔;
⑵給漢字的排檢帶來困難;
⑶給漢字信息處理帶來麻煩;
⑷給印刷工業造成浪費。
2.整理工作的具體原則⑴力求與手寫體一致;⑵筆畫連接;
⑶調整部位;⑷折筆改為直筆;⑸筆畫省簡;⑹盡量適宜于橫寫;⑺按音分化;⑻精簡偏旁數量。
3.《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替代《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是現代漢字筆形、部件、筆順、筆畫數和結構規范的依據。
(二)新字形的宋體字、黑體字和楷體字、仿宋體字在筆形上的少量差異(見投影)
1.走之底的第二筆
2.草字頭
3.“月”、“目”、“自”、“且”、“日”、“曰”、“白”、“甘”、“田”等字中的橫筆
4.雨字頭⒌小字及木底帶鉤的字
(三)《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的一點訛誤(見投影)
(四)變體美術字的繪寫原則
1.堅持使用簡化字、正體字和新字形
2.允許筆形上的某些變化,但不準使用舊字形和錯別字(見投影:改變筆形和使用舊字形的界限)
3.不準增減筆畫數(見投影:容易誤增減筆畫數的字)
4.關于改變筆畫的組合關系:相交和非相交的關系不得互相改變
(見投影:容易誤改變筆畫組合關系的字)相接和相離的關系能否互相改變視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不能使該字變成錯別字如人和八等
5.不準改變字的部件(見投影:容易誤改變的部件)
五《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表》
1.計量單位舊譯名中的復音字和生僻字
2.1977年文改會和國家標準計量局聯合公布
六 其他
1.《現代漢語常用字表》
2.《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
3.《漢語拼音方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中國人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中國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規則》、《中文書刊名稱漢語拼音拼寫法》、《中國各民族名稱的羅馬字母拼寫法和代碼》
4.《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
5.《標點符號用法》
6.《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成語諺語漢語學習趣味閱讀詩詞精華美文欣賞
1.規范漢字的含義和標準
漢字規范化,就是根據漢字發展的規律確立形體和書寫的統一正字標準。規范漢字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傳承字。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國家正式發布的《簡化字總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所收的字。以上字表所收錄字的范圍內,三個字表的規定就是規范漢字的標準。未整理簡化的傳承字是指以上字表未收錄的社會公認的漢字,以國家審定的《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中華大字典》為標準。凡不屬國家公布和審定的字,都不是規范字,其中包括一切錯別字、已經公布廢除的異體字、繁體字、舊印刷字、《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體字和自造簡體字。
2.教師用字規范的意義
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所以不但在漢字規范化方面要率先垂范,而且應當認真教育學生讀寫規范漢字。這是國家法令的要求,也是職業道德的要求。教師如果在講課板書和批改作業時,用字不規范,就會誤人子弟。事實表明,中學畢業生仍寫錯別字的原因之一,與中小學教師用字不規范有密切的關系。目前,社會上語言文字的規范意識比較淡薄,濫用繁體字,亂用不規范的簡化字的現象相當嚴重。針對這一情況,教師在用字規范方面,要更盡職盡責。為此,必須采取措施讓廣大教師確立用字規范的意識,認真進行掌握規范漢字的訓練。
3.教師掌握書寫基本功的意義和要求
漢字書寫基本功指掌握正確的執筆方法、寫字姿勢和用筆方法,寫出筆畫清楚有力、結構工整勻稱,力求美觀的漢字,并按照行款格式,熟練地進行實用書寫的技能。
中國特有的書寫工具——毛筆,體圓鋒尖,剛柔相濟,富有彈性,在善書者手中,可以隨心所欲,八面出鋒,寫出來的筆畫變化無窮,并能表現出書者的精神風貌。近年來,由于鋼筆、粉筆的長期、廣泛使用和一些有志之士的努力,在毛筆書法的基礎上,又產生了硬筆書法這一新的藝術品種,并因受到廣大群眾的喜愛而方興未艾。
(1)教師掌握書寫基本功的意義。在中小學校中,漢字不僅是教學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一項重要的教學內容。是否能寫規范工整和比較美觀的漢字,直接關系到教育教學的效果和教師的威信,也會對學生產生成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對學生的漢字書寫進行示范、指導和嚴格要求,不僅是語文和寫字課教師的主要任務,也是各科教師的共同任務。使青少年掌握漢字書寫技能,不僅是一種知識技能的教育,也是德育、美育的一項內容;而它又是一項繁難的教育教學工作。只有全體教師串先垂范,齊抓共管,才能達到國家和社會的要求。至少在課堂板書、批改作業和指導課外活動時,不能對學生的書寫產生不良影響。所以,書寫基本功是一個合格教師、特別是中小學教師必備的重要職業技能。
(2)對教師書寫基本功的要求包括以下四點:
1)筆畫清楚。在寫鋼筆字、粉筆字或必須寫毛筆字時,要求每個字的一筆一畫,都清清楚楚,合于筆形的規范、不可隨意多一筆少一筆,或變動筆形;筆畫的走向要符合規則,不可倒插筆。
2)正確規范。除筆畫要按上述要求注意正確規范外,在筆畫的組合關系、字型結構和筆順三個方面,也應按上面的要求,做到正確規范。不可變動筆畫的相離、相接、相交的組合關系和位置;不可隨意變動部件的位置和比例;不要違背筆順規則,隨意顛倒筆畫的先后順序。寫行書時,筆畫可作適當的簡化和連接,筆畫的組合形式也可作適當調整,但必須符合社會公認的規范,不可隨意亂寫。
3)勻稱有力。勻稱指字的結構布局勻稱,符合結構規律。有力首先指筆畫有力,其次指每個字的筆畫之間,部件之間配搭適當,顯得緊湊有力。
4)熟練美觀。這是進一步的要求。熟練主要指書寫的速度,其次對常用字要大都寫得熟練,不要有生有熟,夾雜其間,使人看了感到別扭。美觀則指每個字以至全篇寫得好看,給人以清晰感、愉悅感,力求達到形式美的要求。
成篇成幅的書寫要注意款式。
第一,要卷面干凈。
第二,要留有“天地”左右的空白。其比例是“天”(上部)要稍大,“地”(下部)要稍小,左右要均等,略小于“地”。
第三,要布局恰當。整篇書寫要注意題目、署名和分段。單帽書寫,如寫通知、感謝信和板書等,則要根據紙面(板面)大小,字數多少,寫前預作設計,不要上松下緊或上緊下松。有題目、署名或上下款者要留下位置后,再根據正文字數作適當安排。第四,要行款整齊。行款指行列書寫形式。實用書寫多為橫式,橫看為行,豎看為列。
(3)執筆方法和寫字姿勢。書寫是涉及到指、腕、肘、肩、肢、以至全身的一系列協調的動作。要掌握和提高書寫技能,必須學會正確的執筆方法,練好正確的寫字姿勢。
1)毛筆的執筆方法和寫字姿勢。執筆方法:毛筆筆頭柔軟而有彈性,同硬筆相比,它既有善于寫出無數筆畫形態的優點,又有不易控制得當的難處。執筆方法必須通過發揮人的能動的作用來解決毛筆性能的內在矛盾。長期的實踐證明,前人總結的“執筆五字訣”(即“五指執筆法”)最為合理有效。厭:指拇指上端按在筆桿的左內側,用力于右前方;押:指食指上節的中上端壓住筆桿右外側,用力于左下方,與拇指相對。捏住筆桿,鉤:中指上端鉤住筆桿,助食指與拇指相對立;格:無名指指甲根部由左內側向右上方推動,以助拇指;抵:因無名指力量稍弱,小指托住無名指,起輔助作用,使各方力量平衡。這樣五指齊用力,聚向筆管;拇指之外的手指挨得較緊,就是所謂“指實”。五指部向內彎曲,虎口張開,中間形同握卵,這就是所謂“掌虛”。指實就會把筆拿穩,掌虛就會運筆靈活,做到既穩又活。如果手指分散,則掌虛指不實;或形同握拳,指實掌不虛,都是不正確的方法,應予糾正。“指實掌虛”是一項關鍵性的執筆要領。
毛筆寫字姿勢的基本要求是:頭正:即頭部端正,微向前傾,不要東歪西斜,眼睛與字面距離一尺左右,目光正對筆端。
身直:即腰部自然伸直,略為含胸,但不可駝背;胸部離桌沿約一拳左右。
臂開:即兩肩齊平,雙臂平開,右臂執筆書寫,左臂曲放桌上維持平衡,還可左手按紙并調整紙的位置。切不可將左臂放在桌下。
足安:兩膝自然分開,兩腳平踏地上,與肩同寬,使身體保證平正穩實。不伸腿、蹺腿,更不可兩腿亂顫。
總之,坐式寫字,切忌頭偏、身歪、胸貼桌沿、駝背拱腰、手腳不平衡、兩腳后縮或一前一后等毛病。
2)鋼筆的執筆方法與寫字姿勢。執筆方法:不同于毛筆,它是三指執筆法,筆桿斜執。將拇指與食指的前端在筆桿內外側相對用力握住筆桿,中指第一關節在筆桿后方抵住。無名指與小指依次彎曲,起托墊中指的輔助作用。虎口張開,筆桿上端斜靠虎口旁邊的食指根部。同樣要注意指實掌虛,松緊適度。執筆處距筆尖一般一寸左右為宜。書寫時,筆尖應正面朝前,不要偏左、偏右或翻過筆尖來書寫。筆尖與紙面的傾斜一般以45 °~50 °為宜。
寫字姿勢:鋼筆一般是坐式書寫,其身體姿勢要求與毛筆坐式基本相同。
3)粉筆執筆方法與寫字姿勢。執筆方法:粉筆執筆也可概括為“三指執筆法”,但與鋼筆執法有區別。執筆時,拇指、食指與中指前端三面相對握住筆頭約一厘米處;無名指和小指自然彎曲,靠住中指,起輔助作用。書寫時也應注意指實掌虛,所有關節應向外突出,不要用指肚執筆,而要靠近指尖執筆,以便于指端用力,力注筆端。粉筆與黑板的傾斜角度,可依筆畫粗細而定,一般可在70 °~80 °左右。由于粉筆的構造特殊,如果執筆不當,容易折斷。因此執筆部位不可過高,也不可過松或過緊。
寫字姿勢:粉筆字主要用于板書,姿勢多用立式。因為是當眾書寫,因此要求寫字姿勢既要正確,又要端莊大方。具體要求是:
頭平:就是面部與黑板保持平行,眼睛距板面40 厘米左右,頭部不要左歪右斜,這樣才能保證視線平正,書寫橫平豎直,行款整齊,否則寫出的字可能變形,行也可能上斜。有時在高處寫,頭可略仰,在低處寫,頭可略俯,但基本上應保持平正。
身正:就是身體要保持正直,不要左右偏斜。當然,在書寫過程中,身體要隨著文字的書寫不斷平移。
臂曲:右手手臂應彎曲向上,使臂、肘、腕、指的力量均衡地到達筆端,但不能彎曲無度,以致造成手臂乏力。左手或持書拿本,或輕按黑板,或微曲下垂。
足穩:兩腳要分開站穩。若兩腳平行,可同肩寬;若兩腳前后分開,步幅大小要看能否站穩而定。也可踮腳,也可屈膝,但都要保持身體平穩,不可彎腰、駝背、撅臀。
板書橫行一般不宜太長,腳步移動太多,直接影響速度,又顯得手忙腳亂。
(4)鋼筆字基本筆畫。鋼筆的用筆方法比毛筆簡單,不必藏鋒、回鋒、挫筆、衄鋒,主要有提按、輕重、快慢、轉折等;但又與毛筆筆法有某些共同之處,可根據鋼筆自身的性能,借鑒毛筆的筆法和筆畫形態,進行基本筆畫訓練,訓練中要特別注意一個筆畫的起、行、收的全過程,要有提按。不要平板無力,好象去頭的火柴桿;也不要頓筆太過,顯得做作。凹進。
點是基本筆畫中需要多下功夫練習和掌握的,原因是鋼筆字點雖小,但要具備一定的形狀。要領是讓筆尖逐漸增大與紙的接觸面。
橫:起筆向右下稍重按;中間行筆輕快,略向右上取勢;向上微提,再向右下頓筆收筆。形態微拱,兩端稍粗于中段,就顯得有力度、有節奏。
豎:微側向右下落筆,由輕而重并稍頓;提筆輕快一下行;垂露豎末端向右下稍頓,向上空收。懸針,起筆稍頓;均勻用力下行;至即將收筆處,漸提呈針狀。注意不可減力過早。
撇:起筆由輕到重右下頓筆,隨即向左下行筆,由重而輕,先慢后快,漸提撇出。
捺:輕起筆;略右行即轉右下行筆,由輕到重,漸行漸按;至捺腳處重按緩提,向右出鋒收筆。
提:起筆向下頓筆,稍駐筆后向上右提筆,由重而輕,出鋒收筆。
(豎)鉤:起筆、行筆同豎,到末端重按,轉鋒向左偏上快筆鉤出。
(橫)折:起筆同橫,行筆至轉折處向右下稍頓,提筆下行,至末端稍頓收筆。
(5)粉筆字獨特筆法。粉筆的基本筆畫形態與鋼筆字大體相同,但應注意粉筆的獨特筆法:主要有轉動筆頭、變換角度和運腕等。
轉動筆頭,變換角度:粉筆是園柱體,沒有筆鋒。但由于質地松軟,可塑性較強,書寫時可根據筆畫粗細的需要,隨時轉動筆頭,或變換粉筆與黑板相接的角度,以利用粉筆的邊鋒,棱角或側面、斜面等與提筆按筆結合起來,寫成不同形狀的筆畫。粉筆與黑板相接的角度較小或用側面、斜面書寫時,筆畫較粗。角度較大,用不斷調整形成的邊鋒、棱角書寫時,筆畫就細。寫特粗筆畫的大字,還可將粉筆折斷,或利用剩余的粉筆頭,橫式執筆書寫,即食指、中指與拇指握住粉筆段中部,使粉筆段平貼黑板書寫。運腕:由于粉筆的執筆獨特,除轉動筆頭外,手指運筆不夠靈活;加上粉筆是面板而書,一般字體較大,因此寫粉筆字主要靠腕力。訓練手腕的靈活轉動,有利于寫出比較自如、比較生動的筆畫和字形。
粉筆與毛筆、鋼筆的共同之處是也講究提按、快慢。具體方法可參看前面有關內容。粉筆用筆,力度不要過大。尤其按筆或橫式書寫時,力度過大則易于折斷。
毛筆、鋼筆、粉筆的用筆方法和基本筆畫異中有同。作為書寫技能的基礎。可以三字并練,比較異同,互相促進,相輔相成。
書法的用筆包括筆法、筆力、筆勢、筆意四個方面。筆法指用筆的方法與法度。筆力就是筆畫力量感。這種力量指筆畫線條勁健而有韌性。關鍵是注意起筆收筆,中鋒行筆,要力注紙面。筆勢指線條的勢態、運動感,以及與其他筆畫的呼應、顧盼和走向的連接。筆意指點畫的情趣意味,它能表現人的精神狀態。這些只有通過認真讀帖,比較玩味,然后通過摹臨,反復揣摩,方可逐步掌握要領。這四方面都領會了并落實到筆畫書寫上,就會逐漸做到寫出的筆畫具有立體感、力量感、節奏感、生命感。達到這一目標相當困難,而且必須注意筆法是基礎。合法度, 點:落筆由輕而重向右下力按,然后向上回帶收筆(也叫空收,即筆尖離紙向逆方向作回鋒勢),背呈弧園,腹稍有筆力,是必須達到的筆畫書寫要求。
4.書寫規范漢字和書面表達基本功練習
(1)要求教師一字一字地認真閱讀《常用字表》,熟悉復筆字筆順的基本原則。
(2)列出若干字,要求教師寫出這些字的筆順和筆畫。
(3)要求教師學習正確的執筆方法,體會要領,自己糾正。
(4)組織一次以書寫規范字為目的觀摩課。課后由聽課教師根據書寫規范漢字的要求(包括筆順、執筆方法方面的要求)進行評議。
一、什么是規范漢字?
規范漢字對于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準,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布的現代規范漢字。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歷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二、規范漢字的使用范圍是什么?
規范漢字是國家的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我國現行的語言文字的通用范圍有所不同,分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通用語言文字兩個層次。普通話和規范漢字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
三、規范漢字的法律依據什么?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四、規范漢字與漢字有什么不同?
規范漢字與漢字不是同一個概念。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已有6000多年歷史,現用的漢字是從甲骨文、金文演變而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形成各種不同的表現形態,并存于今天的現實生活中,為人們所使用。而規范漢字是新中國成立后,對漢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而形成的。規范漢字的標準由國務院頒布實施。
五、規范漢字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1.簡化字以1986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該表共收簡化字2235個)為準。
2.異體字中的選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該表實際淘汰異體字1027個)為準。
3.字形以1988年3月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該表共收字7000個)為準。
4.更改的縣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國務院分九次公布的為準。(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個)
5. 更改的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用字以1977年7月中國文字改稿委員會和表決標準計量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該表淘汰了舊譯名中的20個復音字、生僻字)為準。
六、國家推行規范漢字的重點是什么?國家推行規范漢字的重點是學校的教育教學用字,機關公務用字,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媒體用字,公共場所的標牌、宣傳標語、廣告等用字。
七、什么是漢字的規范化?
所謂漢字規范化,是指根據文字發展的規律和社會交際的需要,為漢字的應用確定各方面的標準,把那些符合文字發展規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來,加以推廣;對不符合文字發展規律和沒有必要存在的歧義成分及用法,妥善加以處理,使漢字更好地為社會交際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八、什么是漢字的標準化?
所謂漢字的標準化,是指在對現行漢字進行全面、系統、科學整理的基礎上,做到現行漢字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
1.定量:定量就是確定現代漢語常用、通用漢字的數量,即對現代漢語用字作一個全面、精確的統計,確定數量,并使之合法化。
2.定形:定形就是規定漢字使用的統一字形,即對每一個漢字定形,做到一字一形,不能一字多形。
3.定音:定音就是規定每一個現行漢字規范化的標準讀音。
4.定序:定序就是確定現行漢字的排列順序,規定標準的檢字法。
九、我國古代是如何進行漢字規范化工作的?
我國歷史上的政府所做的漢字規范化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整理漢字,訂出標準字體,推出規范教本,并用此進行識字教學。如秦始皇統一全國后,首先對秦國文字進行了一番整理,訂出了標準字體。《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三本規范字書就是這次整理的產物。
2.通過刊刻石經,刊正經書字體,進行字體規范。石經是指在碑石上刻的經書。東漢靈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所刻的《詩經》《尚書》《儀禮》《易經》《春秋》《公羊傳》《論語》七種經書,是我國最早的石經,通常稱作熹平石經。石經既有便于傳寫、校正經書文字的作用,同時也起到了規范字形的作用。
3.通過編寫字書,整理異體,辨別俗偽,訂正經典中的文字,起到統一字形的作用。如明朝梅膺祚的《字匯》就是一本規范字形的書。
十、社會用字不規范主要表現是什么?
目前社會用字不規范的現象主要有四種表現:寫錯別字,使用不規范的簡化字(包括使用被廢止的“二簡字” ),使用已淘汰的異體字,濫用繁體字。
十一、繁體字和異體字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規定:“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中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十二、漢字形體演變的總趨勢是什么?
漢字的形體從甲骨文到小篆、再從小篆到隸書、楷書的演變,主要經歷了由繁到簡的變化,演變的總趨勢是在表義明確的前提下由繁趨簡。
十三、異形詞使用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異形詞的使用以2001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
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為規范標準。此規范是推薦性試行規范。共選取338組異形詞,給出了每組異形詞的推薦使用詞形。
十四、出版物上數字使用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出版物上數字使用以1995年12月13日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國家標準(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字的規定》為規范標準。
十五、行政機關公文中使用數字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1993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正式修訂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詞語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碼。”至此,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數字使用,與出版物上數字用字的現行規定取得一致。
十六、印刷隸體字形規范的依據是什么?
印刷隸體字形規范以1999年10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印刷隸體字形規范》為依據。
十七、印刷魏體字形規范的依據是什么?
印刷魏體字形規范以1999年10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印刷魏體字形規范》為依據。
十八、計算機漢字編碼的規范標準是什么?
為適應信息技術發展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自1981年起先后發布了《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的基本集和第二、第四輔助集,這三個字符集均系國家標準,共收規范漢字21039個,也是計算機漢字編碼的規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