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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黃海學院普通話水平測試測試員守則
          發布時間:2013-04-07瀏覽量:7243

          1.測試員應自覺遵守“認真、團結、協作、公正、廉潔”的工作紀律,保證測試質量,維護測試聲譽。

          2.測試員和考場工作人員應佩戴印有本人姓名、編號、照片的胸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在測試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離開考場,不得隨意接待來訪者,不得與應測人員談論與測試無關的事項。

          4.測試員應提前領取試卷、題簽、考生名單、錄音器材等考試用品進入考場,根據編號核對應試人員身份無誤后,引導其進入測試程序,并制止其不符合測試規定的言行。

          5.執行測試過程中,應實行親屬及本單位工作人員回避原則。

          6.測試應全程錄音,完整錄音包括姓名、考號、單位及全部測試內容,聲音清晰,音量適中,以利復審。核簽應寫明考場、組別、考生姓名、測試日期、錄音人簽名等內容。

          7.測試員應做好評分記錄,填寫應試人測試成績及等級,結果保留一位小數。書寫時用鋼筆或簽字筆,字跡準確清晰,以便于保存。

          8.測試結束,測試員應及時收回試卷,在評分記錄表和應試人成績單上簽上姓名、日期。考場負責人填寫測試情況記錄。

          9.對應試人成績評定出現等差時應由測試組公議,出現級差,由考場負責人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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