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進一步推進分類管理,進一步激發大家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促進語言文字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高年度考核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普通話測試員的綜合表現和工作業績,激勵督促測試員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根據本部門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的和原則
(一)考核目的
1.全面了解和客觀評價測試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
2.為測試員教師的聘任、獎懲、評先樹優等提供依據。
3.激發測試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2.堅持實事求是重實績的原則。
3.堅持群眾公認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全體普通話測試員。
四、考核內容和評價依據
(一)考核的依據是《青島黃海學院測試員年終績效分配方案》,考核指標為:全年審音人數(任務量)、參加測試次數、學生滿意度、工作及時性、組織大賽獲獎情況。
(二)考核等級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三)等級基本標準如下:
1.優秀
在考核年度內,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思想作風過硬,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精通業務、工作創新性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出色的完成了本崗位工作任務,成績突出。如:能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研究成果;在各類經典誦讀系列大賽中,獲得獎項;在“推普周”期間工作積極,承擔具體活動且效果明顯;能勝任普通話培訓和輔導工作,且教學效果良好、學生滿意度高;能克服個人困難,積極承擔測試站分配的測試任務,測試工作量飽滿。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定為優秀等級:
①本年度內出現工作失職、安全責任及教學事故的。
②本年度內因為各種原因極度不配合語委辦分配的任務的。
2.合格
在考核年度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了所聘崗位工作任務,取得一定成績,綜合評價60-89分為合格。
3.不合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等級定為不合格,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暫停測試工作、解除聘約、取消測試資格等處罰:
①年度考核綜合評價59分及以下者。
②對普通話測試的有關理論和知識學習不夠,測試能力下降,測試中操作不規范,評分誤差大,錯檔情況多。對此種情形,測試站提出批評,限期改進。
③對測試工作缺乏熱情,因個人主觀原因造成測試工作量過少,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由于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原因,嚴重影響測試質量的,測試站提出批評,限期改進;對仍不改進者,將予以解聘。
④違反測試工作紀律,或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或有非組織的個人測試行為等。對有這幾種情況之一者,給予站內通報批評并收回測試員聘書且一年內不得聘任;對情節嚴重的或兼有幾種情形者,給予校內通報批評,并收回測試員聘書且3年內不得聘任。
對同時違反所列二種(含二種)以上情形,且情節嚴重,屬于重大違規違紀事件者,將通報其所在部門,并呈報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建議取消其測試員資格。
五、考核的基本程序
1.全體測試員個人自評和互評,根據平均分確定考核等級。
2.考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語委會將考核材料歸檔。
六、考核小組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具體考核工作:
考核小組組長:薛海勤
考核小組成員: 楊梅
考核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制定本年度考核實施方案;組織、指導、監督部門考核;審核考核成績及考核等級;受理來自個人申訴。
考核領導小組按照考核細則,組織全體測試員進行個人自評及互評考核工作,最后匯總各位教師考核分數及等次,推薦本年度優秀測試員并頒發榮譽證書。
七、考核時間、地點
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青島黃海學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