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學院:
為做好2020年10月實踐課程考核成績及評價材料的上報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現將相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上報范圍
本次上報的信息為已注冊考生的實踐課程考核成績信息。已注冊考生是指2015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間,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注冊備案,并參加實踐課程考核的自學考試學生。注冊期在2年內報考了10月統考中實踐考核課程的考生,必須提交相應的實踐考核成績,無此成績者統考成績判0分。如考生注冊滿兩年可以不報,最終成績以學生統考實際成績為準。
二、紙質評價材料內容要求
1.課程試卷。卷面大小采用A3紙張,題目可設置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論述題等,試卷采用滿分50分制,應有明確的評閱記錄、評定成績,評卷人應在總成績后簽字。
2.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評價表使用A4紙張(繼續教育中心110辦公室領取),評價表考核意見使用打分形式,任課教師應根據每個學生真實表現認真填寫。實踐成績為滿分50分制整數,應有梯度分布合理。其中出勤情況滿分10分、聽課情況滿分10分、作業或考試情況滿分30分。評價表最終成績應根據考生學習綜合情況給出,不應與試卷成績一致。各項內容需手工填寫并加蓋公章。
三、成績電子數據要求
電子成績用EXCEL文件格式,包括6個字段,分別為準考證號、姓名、專業、課程代碼、課程名稱、成績。成績字段為整數,應與實踐課程考核評價表成績一致,滿分為50分,最低為1分,不得出現0分。若考生在10月統考中已經報考了某一門實踐考核課程,但未提交紙質材料,該考生成績應當錄入為-1。注冊考生參加統考但無實踐課程考核成績者(即實踐課程考核成績為-1),該課程總成績將判0分。本次上報的成績僅限于10月統考使用,過期不予保留。
四、紙質評價材料整理要求
每張評價表后面附上對應考生的試卷(可用膠棒粘在試卷左上角),形成考生該課程的實踐課程考核紙質材料。材料分課程、按準考證號排序,所有材料交繼續教育中心后統一蓋章。
五、材料上報時間
成績電子數據與紙質材料于10月9日前報繼續教育中心統一檢查、整理后上報。
本次所有材料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因此各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電子成績要杜絕漏報、錯報現象,紙質評價材料要真實規范,如實反映出我校實踐課程考核的教學水平。
繼續教育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