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
一、組織機構:繼續教育中心
1.主考與副主考
主 考:焦立濤
副主考:薛海勤
2.考務組
楊梅 于青(智能測試系統技術支持)
考務室:知新樓5樓3機房
監考人員集合時間:中午 12:00
二、測試日期:12月15日下午
三、測試學院:藝術學院(517人)
四、考場位置:
第1考場:知新樓5樓2機房 備測室:知新樓5樓1機房
第2考場:知新樓5樓6機房 備測室:知新樓5樓5機房
五、批次安排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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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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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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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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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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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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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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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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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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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場:
王峰
王莉
備測室:
俞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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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場:
李燕
劉金脂
備測室: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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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測試學生須按照報到時間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備測室備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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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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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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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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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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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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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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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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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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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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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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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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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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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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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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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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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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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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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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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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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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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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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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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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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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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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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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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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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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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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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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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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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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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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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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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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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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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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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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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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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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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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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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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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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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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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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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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水平測試流程
1.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備測室備測。
2.證件交由備測室監考教師檢驗。
3.按序號就坐。
4.逐個在簽到表上簽字。試題備測10分鐘。
5.在備測室監考教師引導下到考場。
6.按室內監考教師要求進行操作、測試。
7.測試結束后,集體離開考場。
考務組工作職責
1.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的考務工作。
2.安排考場,選調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制定考試工作手冊。
3.配合主考對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4.通知信號種類發布時間并按時發布信號。
5.收發各類工作人員工作標志。
6.檢查考點考場考前布置工作。
7.負責電子宣傳牌設置。
8.準備試卷。
9.協助監考教師調試耳機。
10.協助監考教師上傳學生數據。
11.維持考場秩序。
12.收發耳機,清點好數量,放到倉庫。
13.協助主考、副主考處理考試中出現的問題。
考場監考教師職責
監考教師甲
1. 核對學生證件
2.講解智能測試流程
3.測試開始后查看考試機是否正常
4.考場內巡視、監考
5.填寫測試情況記錄表
監考教師乙
1.引導學生按序號就坐
2.協助學生操作考試機、答疑
3.測試開始后查看考試機是否正常
4.考場內巡視、監考
5.維持考場秩序,組織學生集體退場
備測室監考教師職責
1. 按順序查驗考生身份證和準考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測試。
2. 逐個讓學生在簽到表上簽字,缺考的請備注“缺考”。
3. 強調測試紀律,測試全程錄音,考場外保持安靜。
4. 提醒學生不得攜帶手機,禁止攜帶紙、筆、參考資料等與考試有關資料進入備測室、考場。
5. 提醒學生備測時保持安靜,題目只能看,不能讀。
6. 提醒學生進入考場后按監考教師的指令進行操作。
7. 學生備測10分鐘,引導學生有序進入考場。
8. 提醒學生每批次測試完畢后,集體退場,不要在考場周圍逗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測試。
普通話水平測試考生須知
1.考生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測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與測試。
2.考生于考前10分鐘到備測室外檢錄身份,驗證無誤后取題備測,不得隨意走動,自覺維持好秩序。
3.考生備測時間為10分鐘,準備完畢后依次進入考場參加測試。
4.測試過程中應態度認真,遵守紀律,按照監考教師的引導執行相關測試程序,不得詢問監考教師關于試題答案、得分等問題。
5.考試結束后應保持安靜,迅速離開考場,不得肆意逗留,不得與他人談論有關測試事項。
6.以上規定望考生熟知并認真遵守,因違反規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普通話水平測試考生守則
1.遵守考場規定,按時將證件(身份證和準考證)準備齊全至考場檢錄。
2.檢錄完成后依照次序抽取試題備測,不得擾亂秩序、加塞、搶位、提前或滯后進入下一程序。
3.考生不得大聲喧嘩、吵鬧,保持考場秩序,安心候測。
4.在考場內應認真對待測試,在監考教師引導下嚴格按照測試程序參加測試,不得發表不符合測試規定的言論,不得采取不符合考試紀律的手段,不得與監考教師爭執、吵鬧,破壞測試紀律,擾亂考場秩序。
5.考生自候考開始后須關閉所有通訊工具,不得更換題簽,不得使用自備資料及工具書,否則以作弊論處。
6.測試結束后應保持安靜,迅速離開考場,不得肆意逗留,不得在考場內談論有關測試事項。
7.不得作弊與沖擊考場秩序,攻擊測試員和考場內的工作人員,違者當場取消參測資格。
8.望認真遵守測試紀律,違者將予以警告或取消成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