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51號),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紙質證書遺失的,不予補發,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發業務。紙質證書遺失的,可登陸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moe.gjzwfw.gov.cn/)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青島黃海學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