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實踐課課堂常規,是體育教學的重要規定之一,是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嚴密課堂組織的必要手段;是培養“四有”新人,保證上好體育課,不斷提高體育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常規如下:
1.授課前,體育委員必須主動與任課教師聯系,任課教師明確地將本次課教學內容、所需器材、教具、授課區域和集合地點告知體育委員,并安排值日生借用器材及教具。
2.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教學區域,要認真檢查場地、器材是否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否則將追究任課教師的責任。
3.教師必須穿整潔、大方的運動服和鞋,注意儀表,嚴禁戴墨鏡、帽子、挎包上課。
4.學生應穿運動服和運動鞋上課。禁止穿涼鞋、拖鞋、皮鞋上課。冬天不穿大衣、不戴帽子,不圍圍巾;夏天女生不穿裙子,男生不赤背,身上不準攜帶徽章、小刀等尖硬銳利物品上課。
5.學生因輕微病、傷(或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課,可請求見習。但在課前要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并聽從教師安排,不能離開課堂。因故不能上課的學生必須向教師請假。因病應有校醫院的證明,因事應有所在學院輔導員證明,否則一律按曠課論處。
6.上課前約三分鐘體育委員組織學生按教師的要求在指定地點集合整隊并準確地清點出勤人數和缺席人姓名。請學生“稍息”,然后到排頭位置站好等候教師上課。
7.上課常規是:教師從隊伍排尾處跑步或走步到隊伍前面對學生站好即為開始上課,此時,體育委員下達“立正”口令,全體學生向教師行注目禮。然后教師先問“同學們好”,學生齊聲回答“老師好”。然后教師左側轉向體育委員,體育委員出列向教師報告本次課學生出、缺勤情況,教師下達“歸隊”口令。接著教師右側轉面向學生宣布“本次課任務”,學生須立正姿勢站好。宣布完畢后教師令學生“稍息”。遲到的學生須向教師“報告”,經同意后方能入列。
8.課堂考勤是任課教師的職責。必須認真做好每次課的考勤工作,并填寫考勤記錄。
9.“尊師愛生”,教師應處處關心愛護學生,不得訓斥諷刺或體罰學生。學生應聽從教師的教導,對教師有禮貌,不得頂撞教師和出現任何不禮貌、不文明的言語。
10.教學中教師應力求做到:目的明確,講解清楚有條理,示范動作正確,組織教法得當,生理負荷合理,特別注意安全措施,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11.學生練習時做到嚴肅認真、生動活潑,要精神集中,團結互助。對基本技能和基本技術的練習要勤學苦練,精益求精,按照教師安排的方法有秩序地練習,認真完成課堂任務。
12.學生要聽從教師、體育委員、組長和臨時指定的負責同學的指揮。在更換練習內容時,不管是大組輪換或小組輪換,學生必須站好隊,整齊地走到練習地點。要愛護運動場地和器材。
13.結束課時,教師按上課隊形集合好隊伍,進行教學小結講評,布置課外作業及宣布下次課內容,安排歸還器材工作。
14.下課常規是:全體同學立正站立。教師說“同學們再見”,學生回答“老師再見”,全體同學同時擊掌后解散。
15.課后,值日生要如數及時地交回體育器材和教具。
16.器材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查明原因并向保管人員說明,以便按規定處理。
17.課后,教師要在教案“課后小結”處填寫好教學小結,并提出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