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會主席的領導下,抓好工會的組織建設,健全學
校的工會組織,抓好分工會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工會缺額干部的補選和報批工作;
2、組織各類教職工評比評優活動,擬定評選活動方案并組織落實,如評選“工會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等活動。籌備召開工會工作及先進人物的經驗交流會和理論研討會;
3、定期組織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抓好工會干部的自身健康,不斷提高工會干部的素質;
4、負責會員入會登記、審批及資料上報工作。審查、接受新會員,管理會員會籍,負責會員登記表及有關資料檔案保管工作,辦理發放會員證和會員轉退手續;
5、做好各種活動及會議的記錄;
6、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開幕、閉幕期間的組織工作;
7、按時完成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定期向工會主席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8、協助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9、積極主動地搞好工會各委員間的支援協作,完成主席
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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