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校內宣傳橫幅標語海報懸掛張貼等工作的有效管理,規范懸掛張貼行為和形式,營造健康文明、整潔有序的校園環境,努力凝造大學文化氛圍,現根據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的需要,特制訂《青島黃海學院校園宣傳橫幅標語海報懸掛張貼管理辦法》。
第一章 審 批
第一條 校內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海報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
第二條 學校綜合辦公室(宣傳部)為校內宣傳橫幅標語海報懸掛張貼的主管部門。
第三條 各單位懸掛張貼的宣傳橫幅標語海報要事先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并按照審批的內容懸掛張貼。
第四條 未經登記審批,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在校內懸掛張貼宣傳橫幅標語海報。
第二章 內容、文字和懸掛張貼
第五條 宣傳橫幅標語海報的內容要積極健康,主題突出,用語準確。
第六條 宣傳橫幅標語海報的文字要以簡體中文和規范英文書寫,不得使用繁體字、生僻字。
第七條 校園主干道、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區域,原則上只允許懸掛張貼配合黨和國家、全校性重大活動及重大紀念日、節慶日的宣傳條幅,由主管部門統一實施。
第八條 校園室外懸掛宣傳橫幅標語不得損壞墻體,不能影響交通和通行,不得損害樹木,不得破壞公共設施,不得影響校園環境。懸掛要端正、平直。
第九條 懸掛期間,宣傳橫幅標語的所有單位要隨時檢查宣傳橫幅標語是否完好,對由于天氣等因素造成宣傳橫幅標語掉落、破損的要及時重掛或清理。
第十條 宣傳橫幅標語的懸掛時間一般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有特殊意義的標語根據報批時間而定。宣傳橫幅標語的所有單位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撤除、清理并恢復原狀,原則上不超過三天。
第三章 嚴格管理懸掛張貼的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
第十一條 禁止在教學區域懸掛任何商業性宣傳橫幅標語或廣告。如確有需要,應報相關部門和主管部門審批后限期在指定地點做廣告宣傳。
第十二條 禁止未經審批的校外企事業單位、團體和個人懸掛的宣傳橫幅標語、廣告、海報、啟事等。
第十三條 學校、各單位舉辦學術活動、科技文化活動、實踐教學活動、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期間,活動贊助單位所要懸掛的廣告性宣傳橫幅標語、大幅噴繪、氣球和布展的展臺及企業名、商標、產品標識的使用等,必須經學校宣傳部門審批、主管校領導同意,確定張貼內容,指定張貼位置和時限,方可張貼。未經許可的宣傳行為,一經查實將交由保衛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 宣傳橫幅標語、大幅噴繪、氣球和展臺的所有單位要為其安全負全責。不得在非指定地點懸掛的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
第四章 管理規范要求
第十五條 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各部門宣傳內容由本部門負責人把關,各學院宣傳內容由所在學院負責人審核把關,校團委、學生會、學生社團活動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內容由學生工作處審核把關,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宣傳陣地(宣傳欄)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證專人負責,專欄專用,內容健康、真實、合法,張貼牢固,并注意及時更新內容、定期保潔。
第十八條 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的管理是學校綜合治理和環境衛生工作的一項內容。學校綜合辦公室(宣傳部)及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執行《管理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對未經登記、擅自懸掛和違反本《管理辦法》的橫幅標語海報等及時進行拆除。
第十九條 學校將組織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校園內懸掛宣傳橫幅標語和海報及亂貼亂畫等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予以通報并責令整改。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校綜合辦公室(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青島黃海學院橫幅、海報懸掛申請表
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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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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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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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懸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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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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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懸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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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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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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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幅長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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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懸掛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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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懸掛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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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填寫內容包括:活動主辦方、活動目的及活動時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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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意見: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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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辦公室意見: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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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執:
______________學院/組織因開展_______________活動,需在____________懸掛橫幅,經審批合格,予以懸掛。此橫幅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屆時相關負責人需自行取下。
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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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請認真閱覽《青島黃海學院校園宣傳橫幅標語海報懸掛張貼管理辦法》內容。2. 申請表必須如實寫明各項信息,一式兩份。3. 橫幅或噴繪懸掛要提前一個工作日提交申請表,懸掛時間以每天12:00起計。4. 申請表中打*號的項目申請人不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