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生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以服務為宗旨,以創新為動力,向師生提供高效、專業、和諧的服務。
教學工作部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教育教學工作的各項規定,負責學校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二)負責制定學校教學規章制度和教學管理文件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專業建設與管理。負責學校專業動態優化調整,組織新專業申報。
(四)負責人才培養計劃管理。組織制(修)訂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并組織、指導開展教學計劃實施與落實。
(五)負責課程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課程研究,引建優質課程資源;負責課程思政相關工作;負責通識課程的組織管理與落實。
(六)負責教材建設與管理。負責教材評選推薦和自編教材立項建設、審批工作;負責教材征訂審核、收發和教材費用結算。
(七)負責教學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各級各類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申報、立項及管理;負責教學成果獎的培育、組織申報工作。
(八)負責日常教學運行工作的組織與管理;負責教學計劃、教學任務的制定與落實,負責課堂教學管理與課程考核考試工作。
(九)負責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匯總和審核。
(十)負責學籍管理、學籍注冊,畢業生畢業資格、學位授予資格審查,畢業證、學位證的發放管理。
(十一)負責實驗實訓教學管理、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學科競賽等實踐教學活動的組織與管理。
(十二)負責教師發展中心、實驗室設備管理處、教室資源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