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安全保衛處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校黨委、校領導下和公安機關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校領導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安全保衛處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督查重點要害部門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實情況,做好平安校園建設工作。
三、在學校應急管理領導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學校應急管理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傳教育,負責相關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五、負責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協助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查處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偵破重大案件。
六、負責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外事保衛工作,確保活動秩序和人員安全。
七、開展政治保衛工作,收集、研判、上報各種動態信息。
八、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學校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協助消防部門處置校園內火災事故。
九、負責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十、負責學校公共區域技防建設及管理。
十一、配合公安部門對師生員工集體戶口進行日常管理服務。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