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摘編
一、高校畢業生落戶及住房保障政策
(一)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落戶
適用范圍:派遣期內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及程序:
1.先落戶后就業:派遣期內有在青就業意向且暫未就業的外地生源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根據個人意愿選擇到各區公安分局提交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2.在青就業落戶:派遣期內已在青落實就業單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公安部門要求依次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單位注冊所在地區(市)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青島生源畢業生落戶:畢業生到家庭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二)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適用范圍:
1.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
2.2018年及以后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3.2016年以后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4.2018年及以后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
主要內容:對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就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學歷且獲得博士、碩士、學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的畢業生,分別按照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補貼標準(其中,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政策如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政策依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關于印發<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在青就業住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9〕7號)
申領程序:申請人通過青島人才網網上申請,也可到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對申請人信息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三)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
適用范圍: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以申報時實際年齡為準)。
主要內容: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就業或創業并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戶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安家費。
政策依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關于印發<青島市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審核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9〕8號)
申領程序:申請人通過青島人才網網上申請,也可到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對申請人信息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適用范圍: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派遣期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主要內容:畢業生在我市小微企業就業,企業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補貼標準,為畢業生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8〕31號)
申領程序:申請人進行學歷確認后,通過青島就業網提交申請。符合條件的,由小微企業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五)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適用范圍:青島行政區域內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及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
主要內容: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項社會保險補貼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
政策依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用人單位不需提供申請材料,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辦理。符合條件的,經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六)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范圍:離校1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申請人從事靈活性就業,并在青島行政區域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申請人可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三、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
(七)一次性創業補貼
適用范圍: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的大中專院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5年內畢業生、畢業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
主要內容:符合條件的人員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創辦個體工商戶、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各類創業實體,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領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創業者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2.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畢業年度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休學相關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八)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適用范圍:高校畢業生等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
主要內容:小微企業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注冊登記滿1年,申領補貼時法定代表人在該企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除創業者本人外至少1名職工在該企業就業的,補貼標準提高到2萬元。
政策依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小微企業不需提供申請材料,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九)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適用范圍:符合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及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
主要內容:創業實體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及畢業5年內的大中專院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社會保險正常繳納的,按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政策依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創業實體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招用人員屬于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十)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范圍: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的大中專院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5年內畢業生、畢業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
主要內容:創業者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手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最長3年期限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根據帶動就業情況給予最長3年的全額貼息。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的,可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依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創業者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或到注冊地區(市)或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2.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畢業年度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休學相關材料。貸款申請資格審查通過后,由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進行貸款及擔保審核,簽訂擔保合同、個人借款合同,將貸款發放到位。
(十一)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范圍:高校畢業生等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
主要內容:小微企業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申請貸款前1年內(以貸款發放日為準)新招用人員達到職工總數25%以上(100人以上的企業達到15%)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300萬元、期限最長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
政策依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明確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8號)
申領程序:創業者通過青島就業網等網上平臺申請,或到注冊地區(市)或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相關信息審核后,由經辦銀行按規定將貸款發放到位。
(十二)大學生創業培育“海鷗行動”
適用范圍:有創業意愿和創業培養需求的在青高校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開展創業集訓、舉辦創業大賽、提供創業服務,通過創業培育+項目選拔+創業提升三段式大學生創業培育模式,促進和幫扶大學生創業。對優秀創業項目在我市落地的,由市財政給予服務機構創業指導補貼。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實施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培育“海鷗行動”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7〕5號)
實施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向“海鷗行動”工作站提出申請。其中,在校大學生向所在高校或就近高校工作站提出申請,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向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工作站提出申請。
四、大學生職業能力提升政策
(十三)在青高校在校大學生就業能力提升補貼
適用范圍:在青高校統招全日制非畢業年度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讀期間通過青島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本市生源在校大學生。
主要內容:符合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參加青島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組織的在校大學生職業(工種)補貼目錄內職業工種的技能鑒定,并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和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享受大學生就業能力提升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和高級(三級)2000元。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21號)
申領程序:申請人通過青島人才網等網上平臺提交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十四)大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培訓補貼
適用范圍:在青高校大學生和本市戶籍派遣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參加一次政府補貼的綜合職業能力培訓,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最高1000元。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綜合職業能力培訓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37號)及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
申領程序:培訓承接機構提交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十五)青年就業見習補貼
適用范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周歲失業青年。
主要內容:見習期3-12個月。見習期間,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期生活補貼,為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其中,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周歲失業青年參加見習的,按照最低工資標的50%給予見習基地補貼。見習期間為參加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元。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印發<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培訓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21號)及市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10號)
見習方式: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向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見習基地提出申請,由見習基地組織見習。
申領程序:見習基地向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見習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五、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政策
(十六)“三支一扶”計劃
適用范圍:愿意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1.補貼待遇:“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參照鎮(街道)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標準,確定工作生活補貼。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按照鎮(街道)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同類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繳納水平確定。2.期滿政策: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8〕31號)
實施方式:根據省統一部署,通過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組織實施。
(十七)大學生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
適用范圍:畢業三年內未就業的青島生源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主要內容:大學生基層服務崗位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承接主體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最長3年,試用期為3個月。1.補貼待遇:基層服務人員應發補貼按不低于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80%合理確定,按年度調整。承接主體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2.期滿政策:服務期滿3年、考核合格的,可通過社會自主擇業或創業,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崗位推薦等就業創業服務,離崗前可免費參加一次政府補貼的綜合職業能力培訓。
政策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開發大學生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86號)
實施方式:基層服務崗位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公告,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競爭擇優、定崗定位的辦法組織實施。
民生服務熱線:0532-12333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http://hrss.qingdao.gov.cn
青島人才網:
http://rc.qingdao.gov.cn
青島就業網:
http://jy.qingd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