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開學后疫情防控和安保工作,結合我校疫情防控和安全保衛工作實際,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來人員分類
除本校在職教職工及家屬、學生外,其余入校人員均為外來人員。外來人員主要有到校來訪的客人(上級領導、各單位來訪人員等);到校舉辦活動、學術交流的人員;一般性來訪人員(送 貨、施工等入校開展臨時業務的人員)。
二、外來人員及車輛管理
(一)外來人員和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確需進入的, 須經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方可進入學校,由相關單位提前將車輛信息報送安全保衛處進行登記;
(二)短暫訪問的外來人員和車輛(來訪領導、學術交流人員、送貨車輛等)進入校園時須由校內人員陪同,嚴格控制活動區域,完成相關工作后迅即離開校園,安保工作人員做好登記;
(三)連續駐校超過三天的外來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短期 臨時工作人員),需到安全保衛處辦理門禁系統短期信息注冊并辦理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駐校期間持出入證出入學校,原則上每天出入一次;
(四)進入校園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嗚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