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為推動科技支撐引領企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新區科技創新平臺布局,根據《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青科高字〔2019〕19號),擬建設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分新建和轉建兩類,2021年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及要求
(一)新建類
新建類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的申報主體為在西海岸新區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2020、2021年入庫編號)、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企業,以及駐區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建設條件如下:
1.擁有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研發機構或部門;
2.具備開展工程技術試驗條件,能夠在特定領域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3.有組織實施科技創新任務或技術成果轉移轉化與產業化的能力;
4.有科技人才及相關資源的集聚能力,曾承擔國家及省、市科技項目的優先支持。
(二)轉建類
轉建類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申報主體為在西海岸新區注冊登記且整體運行良好的國家、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轉建條件如下:
1.服務行業創新發展功能完善;
2.人才及相關科技資源聚集度較高,科研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績效突出;
3.擁有服務性收入,曾承擔國家及省、市科技項目的優先。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編制填寫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新建類填寫附件1,轉建類填寫附件2,同時填寫附件3和附件4,填寫完成后電子版發送至科研服務部郵箱:hhxykyc@126.com,紙質版一式2份,送交501辦公室。
2.西海岸新區科技局將對各申報單位的建設方案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推薦。
三、有關說明
(一)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命名要體現細分技術領域或方向,突出產業特色,命名應盡量詳盡,格式統一為“青島市××行業(三級/四級細分領域)技術創新中心”,如:青島海洋信息感知與傳輸技術創新中心、青島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制造技術創新中心,不建議使用產品名稱、工程或項目名稱、應用系統命名。有關細分領域可參照《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附件4)。
(二)受理時間截止到2021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科研服務部將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推薦并報送有關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所有新建類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均需經專家評審、實地考察兩個環節。原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轉建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的,后續統籌安排實地勘察。原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建設市級創新中心的,按新建類標準進行。
(四)科研服務部聯系人:
高老師,電話:1475323680
附件:
1.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新建類)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2.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轉建類)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3.關于新建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的推薦意見
4.青島市技術創新中心推薦匯總表
5.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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