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鼓勵教育科學研究和實踐,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青島市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青島市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均可申報青島市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
(二)已獲青島市級及以上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教學成果獎、社科成果獎的不再參加本次評獎。已申報2022年青島市教學成果獎,成果內容關鍵詞相同、成果主要佐證材料基本相同的,不得兼報。
二、獎項設置
擬評選市級科研優秀成果100項,其中特等獎10項、一等獎30項、二等獎60。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允許各等級獎項有空缺。
三、成果分類及要求
(一)成果分類
1.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專著(不包括編著、論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在政府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批準的正式報刊上發表的研究論文、課題研究(實驗)報告、教育調查報告等(刊物發表的原則上不少于5000字,報紙發表的原則上不少于2000字);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但有較高學術水平,對教育改革創新有重要推動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區、市以上部門批示、推廣的研究報告、方案、決策咨詢報告。以上成果需依托市級及以上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研究而取得。
2.通過結題鑒定的市級及以上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應符合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對推動教育改革創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較高的貢獻度;對黨委政府重大教育決策的形成產生重要影響,取得了良好社會效益;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問題明確、觀點鮮明、機制制度有創新、路徑和策略可操作,表述嚴謹、論證充分、結論可信,具有較高的科學性、較強的解釋力。
2.特等獎、一等獎成果側重推選體現實干、突出實效,經過實踐檢驗、具有引領作用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3.有鄉村(鄉鎮中心區、村莊)學校的區市,需按適當比例予以傾斜。
4.參評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
5.每項成果的申報人不超過6人(含主持人)。兩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必須經合作者同意后,與合作者(含共同主編)具名申報。成果主持人應當提供其署名的論文、專著、報告等佐證材料,證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貢獻。課題成果報告內容重復率不得超過20%。
四、申報程序
(一)擇優推薦。各單位對申報成果的政治性、科學性和學術規范性進行審查,擇優推薦1項成果參加評選。
(二)報送材料。各單位推薦的成果,應按照報送材料說明(附件1)要求,填寫評審書(附件2)、匯總表(附件3),并統一將材料的紙質稿報送至科研服務部501辦公室,電子稿發郵箱:hhxykyc@126.com(備注項目名稱、姓名)。
(三)截止時間7月15日。
五、成果評審
(一)市教育局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科院,具體負責評審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市教科院組建評審專家組,通過網絡評選、會議評選等方式,公平、公正對成果進行評選。評審以材料評審為主,必要時安排候選者答辯或進行實地考察。
(三)評審結果在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公示、發布。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布成果的權屬、真實有效性等持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市教科院提出,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通訊地址和電話。
(四)弄虛作假或者剽竊他人成果的,在頒獎之前發現的,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經完成獎勵的,撤銷獎勵,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理。
六、成果推廣
獲獎單位和個人要不斷深化研究,加強成果的宣傳推廣, 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市教育局將根據國家、省相關科研優秀成果評選要求,結合市級科研優秀成果獎評選情況,建立科研優秀成果信息庫,指導成果的深入研究和推廣。
聯系人:張琪,電話:83175768,1516603799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20526/20220526111136_6516.zip
青島黃海學院科研服務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