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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前位置: 首頁 / 科研項目
          轉發:關于開展部省聯動“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平臺與智能養殖模式”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6-14瀏覽量:2001

          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

          根據《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鄉村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等重點專項2022年度部省聯動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2〕127號),在“海洋農業與淡水漁業科技創新”重點專項2022年度部省聯動項目中,“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平臺與智能養殖模式”項目由青島市組織實施(項目申報通知和指南,請登陸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查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總體要求

          1.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5年,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參與單位不超過10家。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整合優勢創新團隊,并積極吸納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申報項目中青島有關單位牽頭的課題數不少于1個、不多于2個,其中遴選1名課題負責人作為項目負責人,至少1個課題由企業牽頭。青島有關單位牽頭的課題所獲中央財政資金不超過項目中央財政資金的50%。申報項目中由企業牽頭的課題原則上不少于2個。

          4.申報項目經費預算由中央財政資金和青島市財政資金共同組成。青島市財政資金與本市有關單位牽頭課題所獲中央財政資金配比不低于1:1。

          二、申報資格要求

          1.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為青島市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或企業等,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2.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項目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預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7.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三、申報工作流程

          1.網上填報。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

          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2022年6月22日8:00至7月17日16:00。

          2.評審論證。堅持簡化高效原則,青島市作為推薦單位通過“國科管系統”受理申報單位的項目申報并組織專家評審論證。

          專家評審論證采用現場答辯方式進行,由項目負責人進行PPT答辯。評審論證專家組不少于5名專家,其中財務專家不少于1名。評審論證專家從專家庫中遴選,專家遴選實行回避制度。評審論證專家組通過答辯和資料審查,形成評審論證意見,提出“推薦”“不推薦”的評審論證建議。

          評審論證建議為“推薦”的申報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申報材料,于7月21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市科技局審核。

          3.組織推薦。市科技局通過“國科管系統”對申報材料審核后于7月25日16:00前推薦至科技部。

          三、業務咨詢

          1.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2.業務咨詢電話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處??聯系電話:85911386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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