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省科協組織開展2023-2025年度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凡符合《辦法》所列申請條件,并獲得以下四類單位其中一家推薦的法人單位及其所屬機構,可申報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
1.省級學會:負責組織推薦本學會專業領域內的單位。
2.省屬企業科協和普通本科高校科協:負責組織推薦本單位所管理的單位。
3.市級科協:負責組織推薦本地區的單位。
4.省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推薦本單位系統內所管理的單位。
同時,注意以下事項:已獲得全國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協與相關單位聯合命名的不再重復申報;申報單位如獲得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后將不再掛市、縣級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省科協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自《辦法》印發之日起失效,如重新申報,需按照《辦法》要求通過推薦單位遴選和推薦。
二、申報認定程序
(一)推薦。申報對象向科研服務部提交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向省科協推薦,方可參評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初評。省科協依據《辦法》對被推薦的申請單位(機構)情況進行初評和實地抽檢。
(三)終評。省科協組織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專家委員會,按照《辦法》評議確定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建議名單。
(四)命名。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科協予以認定命名2023-2025年度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頒發牌匾。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組織本單位、本專業領域、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基地申報,擇優推薦,在審核申報材料的同時,要更加著重于相關單位平時的科普工作實效。
(二)嚴格審核把關。各單位要以認定2023-2025年度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為契機,深入挖掘本單位、本專業領域、本地區優質科普資源,切實推薦科普實效突出、有代表性的科普陣地,引導申報單位對照《辦法》加強和改進科普工作,積極拓展科普功能,創新開展基層科普工作。
(三)加強管理服務。省科協將對命名的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進行年度、終期科普績效評估,設立科普專項支持其開展特色科普活動,鼓勵進一步開發開放優質科普資源,持續發揮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務。省科協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由各市科協負責收回。
(四)及時報送材料。各單位請于2023年1月11日下午17:00前將《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申報書》word文件發送至科研服務部于老師QQ,無需蓋章,限報1項。
科研服務部
2023年1月5日
附件: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申報書
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申請條件
山東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