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區域科技創新 環境、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 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04號)有關規定,現開展 2023年度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統籌2023 年度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采 取直接補助方式,重點支持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四類項目。具體支持方向和條件見附件。
二、 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具有較好的人才、平臺等科研條件和較強的科研能力。 地方政府、園區管委會等不得作為項目申報、實施主體。項 目負責人為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
(二)每位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申報1個項目,且在申 報時無在研中央引導資金項目。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 規定》,有2項以上(含2項)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 不得牽頭申報。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通過其它渠 道已申請或已獲得省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多頭申報。
(三)企業牽頭的項目經費總投入中應有2倍以上于引 導資金的自籌資金,優先支持自籌經費投入比例高的項目。 項目立項后實際資助額度低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申請單位自行籌集。
(四)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周期在項目立項時明確。
(五)項目實施應有利于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助推 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項目績效目標應突出科技成果轉 化數量、促進科技投融資金額、新增在孵企業、促進技術合 同成交額、培訓從事技術創新服務人員(人次)、提供技術咨 詢/技術服務(人次)、培訓和指導農業科技服務(人次)、培 訓技術經紀人(人次)、開展創業輔導活動、科技特派員服務農戶等指標。
(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各類項目的任務指標遴選 項目,確保項目立項后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要認真落實《關于建立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魯財資環〔2019〕11號)要求,加強與當地生態環境、節能等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確保推薦項目的申報企業符合“綠色門檻”制度規定。
(七)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 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八)省科技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 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 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省科技廳干部職工參與 申報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三、 推薦程序
(一)組織申報。本次申報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進行,項目負責人用個人申報賬號登錄網址http://cloud.sdstc.gov.cn 后,找到“網上大廳-項目-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 項目”,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等內 容,全部填寫完畢后由單位管理賬號審核提交至各有關單位等主管部門。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0日17時。
(二)審核推薦。各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分配名額對已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推薦。省教育廳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40項(含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項目),其他主管部門推薦數量不超過3項。部屬高校、中央駐魯科研院所,可直接將項目推薦到省科技廳,每單位推薦數量不超過4項。3月24日17時前,各主管部門根據支持方向和條件,擇優遴選項目,提出推薦建議,對項目申報書進行認真把關審核、確保符合本通知要求后,在山東省科技云平臺下載主管部門推薦意見頁,填寫推薦意見并由單位負責同志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至系統。 報送項目數量不得超過推薦名額數量。各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質量和申報書質量將作為下一年度我廳分配推薦名額的重要參考。
(三)為減輕申報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下達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四、 聯系方式
科技云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531-51751080
業務咨詢電話: 0531-51751132, 51751138
附件:2023年度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支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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