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總支、團支部: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有關工作部署,在今年“五四”期間集中選樹2023年度校級五四紅旗團總支、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青年工作者、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和志愿服務典型,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五四紅旗團總支
1.政治能力好。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過開展團員和青年主題教育,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對團員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國情教育,引導團員青年堅定“四個自信”。
2.組織基礎好。積極宣傳黨的主張,堅決貫徹黨的決定,有效履行引領凝聚青年、組織動員青年、聯系服務青年的基本職責。組織設置規范,班子配備齊整,工作制度健全,團組織能夠發揮積極作用。規范開展團員教育、管理、監督,認真規范做好發展團員、“三會兩制一課”、團費收繳等工作,所屬團組織、團員、青年底數清晰,團的工作有活力。本級及所屬團組織、團員、團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錄“智慧團建”系統。
3.作用發揮好。聚焦團的主責主業,扎實開展團的工作和活動,工作具有鮮明特色,團員參與踴躍,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彰顯了團的組織力、引領力、服務力和貢獻度。在落實學校共青團重點工作和品牌活動上成效明顯。
4.團總支學社銜接率為100%。
5.2023年度共青團工作量化成績將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二)五四紅旗團支部
1.政治能力好。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團的十九大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對團員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國情教育,引導團員青年堅定“四個自信”。
2.組織基礎好。在本學院黨組織和團總支的統一領導下,認真擔負教育團員、管理團員、監督團員和引領凝聚青年、組織動員青年、聯系服務青年的基本職責。認真規范做好發展團員、“三會兩制一課”、團費收繳等工作。積極開展基層團建創新探索,團支部工作有活力。團支部及所屬團員、團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錄“智慧團建”系統。
3.作用發揮好。堅持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工作活躍,積極參加“活力團支部”展示,有1項以上特色活動,有效吸引團員青年積極參與。主動參與區域化團建,廣泛組織支部團員青年參與“百萬大學生進社區”、“三下鄉”、“返家鄉”等社會實踐活動,在聯系和服務青年方面成效明顯,得到所在單位和團員青年的高度認可。
4.學社銜接率為100%。
5.支部團員青年參與“青年大學習”情況每期均為100%。
6.支部團員青年第二課堂成績在考核期限內的學期無預警情況。
7.團支部“對標定級”在四星級及以上。
(三)優秀青年工作者
參評資格:專職從事共青團的工作不少于2年,掛職、兼職團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4年3月1日);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綜合榮譽。
參評條件:
1.政治上強。對黨忠誠,注重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立場堅定,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思想上強。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強。注重提高青年群眾工作本領,帶頭向書本學習、向實踐學習、向青年學習,勤于思考鉆研,善于開展理論政策宣講和思想引領,善于把握青年脈搏、組織發動青年。在推進共青團重點工作方面有思路、有方法、有成效,且效果顯著。
4.擔當上強。熱愛黨的青年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于改革創新,面對“急難險重新”任務沖鋒在前、迎難而上,對錯誤言行和不良習氣敢于堅持原則、駁斥斗爭。
5.作風上強。心系廣大青年,帶頭密切聯系青年、熱心服務青年、反映青年呼聲,帶頭反對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從嚴從實推動工作、實績突出。
6.自律上強。帶頭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團中央“六條規定”精神,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勇于開展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組織和團員青年的監督,黨組織放心、青年滿意。
7.符合條件的團干部(教師)、輔導員、任課教師、社團導師等均可參評。
(四)優秀共青團員
1.理想信念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有濃厚的家國情懷。
2.道德品行優秀。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倡導良好社會風尚。經常參加志愿服務,年度參加志愿服務時長不少于20小時;成為網絡文明志愿者,積極參與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3.模范作用突出。學習成績優秀,排名在班級前40%,無掛科。工作本領過硬,在本職崗位上業績突出,走在創新創業創優的前列,具有艱苦奮斗精神,能夠在團員青年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帶頭響應黨的號召,堅決服從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在志愿服務、突擊攻堅、崗位履職、社區報到、關愛服務等項目中發揮積極作用,表現突出,經受住了考驗。
4.遵規守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遵守團的章程,履行團員義務,按要求參加“三會兩制一課”和團的活動。無違規違紀行為及記錄。
5.原則上,參評的學生所在宿舍應為3星級及以上宿舍;“青年大學習”每期完成率100%;第二課堂成績在考核年度內無預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班級前40%。
6.入校以來,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等綜合榮譽者優先。
7.2023年團員評議達到“優秀”等次。
8.團齡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3月1日),2016年以后發展的團員須有發展團員編號。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錄“智慧團建”系統。團干部不參加該類別選樹。
(五)優秀共青團干部
1.具備優秀共青團員所有的條件。
2.工作能力過硬。熱愛團的工作,認真執行黨的指示和團的決議,積極探索創新,在團的崗位上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團務工作能力,在抓團員青年思想政治引領上有招數、有作為。
3.入校以來,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等綜合榮譽者優先。
4.截至2024年3月1日,學生參評對象須擔任團學干部一學期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任,參加校院兩級青馬工程培訓并順利結業的團學干部優先考慮;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錄“智慧團建”系統。
5.積極擔任學友導師,對需要幫助的同學開展“一對一”幫扶、朋輩教育等活動。
6.教師候選人請參評優秀青年工作者,不再參與此項評選。
(六)青年志愿服務先進集體
1.長期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
2.具有較好的志愿服務理念,組織機構較完善,管理較規范,運行良好。
3.有一支人員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成員精神風貌好,服務熱情高,定期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
4.開展的活動成效突出,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陽光助殘、關愛農民工子女、疾病預防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做出較大貢獻,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學校獲得較高的社會影響力。
5.廣泛組織參與“百萬大學生進社區”、“三下鄉”、“返家鄉”等社會實踐,服務項目具有連續性。
6.依托所學專業打造的志愿服務品牌團隊優先考慮。
(七)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個人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2.積極踐行志愿精神,服務業績突出。
3.長期堅持開展志愿服務并做出較大貢獻,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關愛農民工子女、陽光助殘、疾病預防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公眾認可度高,為學校、學院爭得榮譽。一學年志愿服務時長累計不少于40小時。
4.考核時限內,學習成績無掛科,無違反法律法規、校規校紀等情況。
5.積極參與“百萬大學生進社區”、“三下鄉”、“返家鄉”等活動,成績顯著,有相關服務證明。
(八)優秀青年志愿服務項目
1.項目成效顯著、有創意、可評估、可持續;
2.具有健全的組織體系和規范的管理制度;
3.實施時間2年以上,每學期開展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參與人數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導向作用的服務項目可適當放寬)。
4.長期堅持開展志愿服務并做出較大貢獻,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關愛農民工子女、陽光助殘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在服務地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公眾認可度高,為學校學院爭得聲譽。
5.結合專業優勢開展的特色服務項目,在推薦時重點予以考慮。
6.各學院根據申報條件自行推薦,校團委將根據服務項目內容及開展情況進行差額或等額評選。
二、申報名額及申報方式
申報名額原則上參照各學院現有團支部、團員、團干部數量,結合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名額分配及評選標準詳見附件1。各學院要注意控制各年級各專業比例結構,要加大在科技創新、志愿公益、就業創業、“四文化育人”實踐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集體)的選拔推薦力度,在學校建設發展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在推薦上要重點予以考慮。
在共青團重點工作中組織動員和發揮作用一般的團組織、主動擔當作為不明顯的團員、團干部,團的基層建設底數不清、落實不力的團組織和團員、團干部,不得申報。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不得申報。
三、有關要求
(一)堅持嚴實標準,確保人選過硬。各級團組織在人選推薦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對照申報條件,要對推報的候選人選(單位)負責,對其進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選所在學院黨組織、團組織、團員青年及有關方面意見,審核有關檔案材料。在此基礎上確定推報人選(單位),并在人選(單位)所在學院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堅持依規推薦,確保程序嚴格。各級團組織要落實先進青年一起評議的要求,推動學院內各級各類團組織建立選樹機制,擬申報單位和個人均須由基層逐級推薦產生,申報名單匯總表中應對申報對象進行排序。學校團委將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加強對申報單位和個人的宣傳展示。
請各學院于2024年4月10日前,將申報單位和個人各類獎項的申報表、公示無異議證明、所獲獎項、匯總名單等材料的電子版,經學院審批后,報送至學校團委。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紙質版用普通A4紙黑白正反面打印,不得過度包裝。
共青團青島黃海學院委員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