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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學
          發布時間:2024-09-27瀏覽量:1331

          服務描述

              一、學生一般應在本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二、轉學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


          服務流程

              1.學生省內轉學流程:

              轉學是對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原學校學習或者不適應原學校學習要求學生的救濟手段,因此轉學申請受理的前提是學生必須確有極特殊困難,有正當的轉學理由,無正當理由的堅決不予轉學。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 41 號令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相關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3 號)要求,做好轉學備案工作。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東省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表(教學工作部學籍科提供,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

              (2)學生本人手寫轉學申請書;

              (3)家長同意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4)轉學理由佐證材料;

              (5)擬轉入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紀要;

              (6)擬轉入學校招辦分數線證明;

              (7)擬轉入學校轉學公示結果說明;

              (8)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

              具體操作流程:

              省內轉學(轉出)流程:

              (1)學生轉學應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所在學院需審核學生轉學理由是否正當、證據是否充分,二級學院負責人簽批后報教學工作部。

              (2)教學工作部負責人(聯系人:劉浩,聯系電話:0532-83181973)審批后,報分管校長審批,后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專題會議研究并公示。

              (3)通過學校教學工作部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下發《青島黃海學院關于同意***同學轉學的決定》,由學生所在二級學院通知學生下載并認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轉學(轉出)審批表》,到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學校向擬轉入學校出具商請轉學函及相關證明材料,并配合擬轉入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完成學籍異動。

              (5)由學生所在學院和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負責整理完善學生檔案,加蓋檔案密封章由學生帶走;與此同時,學生所在學院和教學工作部學籍科還需要落實該生戶口是否在入學時已遷到學校,如果開學初已經遷到學校,退學時務必把戶口遷走,由教學工作部學籍科協助辦理遷戶手續。

              省內轉學(轉入)流程:

              (1)學生轉學應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所在學院需審核學生轉學理由是否正當、證據是否充分,二級學院負責人簽批后報教學工作部。

              (2)教學工作部負責人(聯系人:劉浩,聯系電話:0532-83181973)審批后,報分管校長審批,后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專題會議研究并公示。

              (3)通過學校教學工作部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學校下發《青島黃海學院關于同意***同學轉學的決定》,學生到財務部按照轉入年級和專業交費后,到相關二級學院報到注冊。

              (5)學校教學工作部(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在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提交同意轉入申請,商請轉出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完成學籍變動。

              (6)在學生轉入手續完成3個月內,由教學工作部將學生轉學相關材料報山東省教育廳備案。

              2.學生跨省轉學流程: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 41 號令要求,做好學生跨省轉學工作。申請跨省轉入我校的由學校統一將材料提交至山東省政務服務中心審查。申請跨省轉出我校依據轉入省有關流程辦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東省高等學校學生跨省轉學申請(確認)表(教學工作部學籍科提供,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

              (2)學生本人手寫轉學申請書;

              (3)家長同意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4)轉學理由佐證材料;

              (5)擬轉入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紀要;

              (6)擬轉入學校招辦分數線證明;

              (7)擬轉入學校轉學公示結果說明;

              (8)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

              具體操作流程:

              申請跨省轉入我校的具體流程參考省內轉入,申請跨省轉出我校的依據轉入省有關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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