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持續推進我校實驗室建設,改善實驗實訓教學條件,現啟動2024-2025年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實驗室建設以學校和學院的發展規劃為依據,以保障教學工作、滿足人才培養目標需要為宗旨,遵循“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強化特色,優化布局,資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則。
二、申報范圍
實驗室建設項目重點支持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
1.公共基礎實驗室建設;
2.特色專業實驗室建設;
3.新增專業實驗室建設;
4.認證專業相關的實驗室建設;
5.已建實驗室更新和升級改造;
6.在審核評估自評自檢過程發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學院應結合行業企業前沿技術發展,從本單位實驗實訓教學實際需求出發,根據現有實驗室現狀做好整體規劃,長遠考慮,兼顧資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
2.項目申報學院需組織專業帶頭人、教研室主任、課程主講教師及相關人員對擬申報項目進行充分調研,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必要性技術論證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對于調研、論證不充分項目不予立項。
必要性技術論證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是否有必要實施、項目預期效益如何、存在何種風險等。
可行性技術論證會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實施條件可行性,設備選型的合理性、先進性和適用性,臺套數規劃的科學性與效益預測和風險分析等。
3.本次申報工作按照“學院申報,學校論證、集中立項”的程序進行。學院組織調研論證后填寫《2024-2025學年擬新建實驗室計劃表》《青島黃海學院實驗室建設計劃項目申請書》,于10月20日前電子版發教學工作部;12月學校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論證。未按期申報項目的單位,視為無實驗室建設需求。
教學工作部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