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補考(含緩考)工作將從2021年3月15日起進行。為保證補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考時間
3月15日-3月26日
二、補考工作要求
(一)考試組織
1.所有課程的補考工作由開課學院安排。公共課補考時間為3月15日-17日;專業課補考時間為3月18日-26日。
2019級專科體育(3)補考時間為3月24日下午,學生穿運動鞋、運動服,攜帶學生證于14:00在田徑場主席臺前集合,由大學體育教學部統一組織。
2020級本、專科和2019級本科體育于3月22-25日找原任課老師補考。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補考學生,按免修申請流程辦理免修申請,并于3月24日前將免修申請提交大學體育教學部。
考試課程需要集中考試的在教務系統排考,各開課學院3月12日前系統安排完畢。考查課程不需要安排考試的,各開課學院自行組織。
各課程補考時間地點以教務系統安排為準,監考教師和學生3月13日可登陸系統查詢。
2.各學院3月8日起可至教學工作部文印室印刷補考試卷。
3.監考教師需在考前半小時到考務室領取試題。監考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監考職責,嚴肅考場紀律,堅決杜絕作弊現象發生。
4凡期末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及曠考的學生全部參照教學工作部下發的函件《關于學生補考、緩考、曠考及作弊等情況處理的規定》要求執行。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的學生不再安排補考,需參加重修。
5.補考學生需持身份證和學生證進入考場,按照座位號就坐。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凡是在考試期間攜帶、擺放和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者,將根據學校規定,按考試違紀或作弊處理。
(二)閱卷及評分
1.補考試卷的評閱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閱,堅決杜絕送人情分的現象出現。教學工作部將對補考試卷進行抽查,對于不按評分標準評卷、給分的教師,將根據《青島黃海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2.補考結束后七日內,任課教師將補考成績錄入教務系統,補考成績錄入截止時間:2021年4月2日24點。成績高于60分(含60分)的按60分錄入,低于60分的,按該課程考試實際分數錄入。緩考學生成績按卷面實際得分登錄。
附件:公共課補考時間安排表
教學工作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