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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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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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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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記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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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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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組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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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組
織
領
導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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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單位(部門)成立治安保衛委員會,行政領導任主任,并明確一位副主任具體分管安全穩定工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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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治安保衛委員會,組織健全;而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工明確,責任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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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治保組織扣1分;未明確專人分管安全穩定工作扣1分;分工不明確,責任不具體到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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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穩定工作列入本單位議事日程,經常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穩定工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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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班子定期研究安全穩定工作并有會議記錄,對安全穩定工作有措施、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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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專題會議,少一次扣1分;無措施、無布置扣1分;無落實、無檢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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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將安全穩定工作納入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工作總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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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安全穩定工作納入年初工作計劃和年終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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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劃或總結無反映的,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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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穩定工作檔案資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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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穩定工作檔案健全,資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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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文字記錄而又難以核查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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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遇有人事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報學院綜治委辦公室備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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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人事變動,及時調整,報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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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調整扣1分,未備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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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點要害部位明確專人負責(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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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樓、機房、實驗樓(室)、危險品庫房等要害部位都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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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專人負責管理每項扣1分;未制定防范制度每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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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制
度
落
實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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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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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與下屬部門和有關人員簽定安全穩定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將責任分解到人,層層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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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所屬部門和有關人員簽定責任書扣2分;安全目標責任未分解到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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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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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以及重點部位有符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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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制度扣1分;未上墻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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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穩定值班制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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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學院節假日值班,值班人員能按照要求到崗位,值班職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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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值班扣2分,值班職責不落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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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穩定隱患排查整治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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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部門安全穩定工作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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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單位安穩工作少檢查一次扣1分(查自查記錄);隱患整改不到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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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
全
防
范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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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盜設施達標(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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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盜設施齊全,防范措施健全,并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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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部位(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電教室、財務室、危險品庫房等)無防盜設施扣4分;運行不正常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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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組織活動的安全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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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大型或一般性集體活動,都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預案,并將安全防范措施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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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安全預案措施扣4分;安全措施落實未責任到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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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本單位的物資及儀器設備管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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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覺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積極主動做好本單位物資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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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儀器設備管理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未上墻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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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按上級要求做好政保工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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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員參加“法輪功”邪教、宗教非法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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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邪教、法輪功組織、宗教非法活動有一起直接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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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宣
傳
教
育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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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法制教育(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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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法制安全教育,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法制安全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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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安全教育方案、記錄、總結。缺一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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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視、及時化解和處理各種矛盾,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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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結合教職工思想實際,及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處理各種矛盾,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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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時進行思想政治工作扣2分;思想教育和談心工作不到位扣2分;思想教育無記錄本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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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結合本單位安全教育活動,積極做好消防知識教育。(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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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要求全體人員達到“四懂、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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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參加消防知識教育扣1分;未能掌握消防基本知識和消防器材操作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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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消防安全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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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器材設備(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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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學院要求及時配齊消防器材,并建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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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不按規定配備,缺一處扣1分;沒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扣2分;消防器材管理未責任到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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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點部位防火管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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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驗室、機房、庫房防火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并建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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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部位防火未明確專人負責扣2分;管理制度不落實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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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電管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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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辦公室、實驗室及有關防火重點部位用電符合安全規定,無亂接現象,無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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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線及電器安裝違章一處扣2分;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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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安全檢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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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定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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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檢查制度扣2分,每月自查一次,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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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措
施
落
實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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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穩定工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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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妥善地調解和處理內部矛盾,對內部發生的影響穩定的苗頭,要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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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群體性學生罷課、罷餐、罷工、游行一次扣2分;集體上訪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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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安防范工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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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防止和杜絕盜竊等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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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等案件每發生一起扣1分,重大盜竊和刑事案件發生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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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穩定責任事故的追查與處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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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對本單位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到一事故一追查,并對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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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故不追查扣1分;對責任者不嚴肅處理、無整改措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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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臨時用工、外來人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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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人負責臨時用工人員和外來人口管理。外來從業人員要在入校3日內到安全保衛處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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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專人管理扣1分,外來從業人員未及時登記或違反學院治安管理規定,每一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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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學生擺攤設點(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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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園內隨意擺攤設點,從事銷售、宣傳等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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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發現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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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火、防中毒、防意外傷害。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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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生火災、食物中毒、意外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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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火災、食品衛生及其它安全隱患不及時排查認真整改,發現一起扣1分;發生因本單位失職造成的火災、群體性食物中毒、人身傷亡的重傷害以上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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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內交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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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學院有關交通管理規定,積極開展對所屬師生員工交通安全教育,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做到無酒后駕車、超速駕駛、無證駕駛、違章停車、占道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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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學院有關交通管理規定,經勸告仍不改正的,每一人次扣1分;每年學院對所屬師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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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應急管理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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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急管理體系(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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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應急管理體系, 成立相關應急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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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組織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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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應急預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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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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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案扣1分,預案無操作性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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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舉行應急演練(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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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進行了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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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無演習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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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一
票
否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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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的規定(試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全年安全穩定工作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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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組織和管理不善,在學院組織的校內、校外各類活動中導致師生傷亡的重大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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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教育管理不善引發火災、溺水、食物中毒、交通肇事等并導致師生傷亡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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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教育管理不善引發師生傷亡的教學、實驗、實習、就業、實踐等安全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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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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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工作失職發生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上訪等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群體性事件包括學生打架斗毆的(參與人數在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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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及時采取措施整改隱患導致嚴重后果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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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發生在本單位的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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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直
接
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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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我院安保工作實際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直接從考核總分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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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輕微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損失五萬元以下)的,每一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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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單位大型活動審批及安保預案未向保衛部門備案,每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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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置給各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因管理不善丟失損壞1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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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單位發生治安、刑事案件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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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無故不參加學院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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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管部門平時安全檢查和年終考核驗收,發現違章用電、用火的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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