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中心函〔2017〕1號
各學院:
專業與課程是高等學校辦學的基礎,是教學基本建設之一,也是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基本保證。對專業與課程進行評估是教育教學質量評估的重要環節,為準確把握我校專業與課程建設的現狀與發展,有針對性地加強專業與課程建設評估,提高專業與課程建設水平,進而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經研究,決定開展本科專業評估和課程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依據
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山東省高等教育內涵提升計劃(2011~2015年)》等文件為指導,依據《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青島黃海學院本科課程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評估。
二、評估范圍及方式
本次專業評估對象為我校首批申報的6個本科專業(①機電工程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②交通與船舶工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③建筑工程學院:土木工程;④財經
學院:財務管理;⑤管理學院:物流管理)。課程評估對象為上述6個本科專業中任選的3門專業核心課程及基礎教學部2門課程。評估采取各學院自評與學校專家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評估內容
根據《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青島黃海學院本科課程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評估。
四、評估進程與時間安排
評估分為工作部署、學院自評、學校評估、校評總結、整改提高五個階段。
(一)工作部署階段(3月10日~3月13日)
學校成立校專業評估、課程評估領導小組,召開評估專題會議,下發評估有關文件、資料。各學院要成立學院評估領導小組和評估專家小組,組織教師研究,并參照《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青島黃海學院本科課程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學院專業評估與課程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二)學院自評階段(3月13日~4月14日)
各專業根據《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青島黃海學院本科課程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評估指標及等級標準進行自評。
(三)學校評估階段(4月17日~4月20日)
學校專業評估、課程評估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通過聽取專業
自評匯報、師生座談會、查閱材料等,對各專業和課程進行檢查評
估,并形成評估意見。
(四)校評總結階段(4月20日~4月21日)
學校專業評估、課程評估領導小組公布評估結果,總結反饋專業與課程建設的經驗與不足,提出進一步加強專業建設與課程建設的目標及整改意見。
(五)整改提高階段(4月24日~5月7日)
各學院針對自評中發現的問題和學校專家組提出的建議,制定整改方案,做好專業建設與課程建設規劃,整改方案和建設規劃將作為學校進行經費資助的重要依據。
五、評估材料及要求
各學院根據評估指標進行自評,形成自評報告。2017年4月16日前將自評報告及其支撐材料整理規范以備評估。
各學院根據專家提出的整改意見形成完善后的自評報告,于2017年5月6日前報送教學質量監控中心存檔。
六、評估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到本次專業評估與課程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專門的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并落實好本學院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工作,把自評工作落到實處。相關職能部門要為專業評估與課程評估做好服務工作。
(二)明確目標,重在建設
各學院要認真學習,領會,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結合自身情況,
要在專業與課程建設規劃、專業與課程建設質量以及特色等方面深
入研討,取得實效。
(三)注重改革,突出特色
各學院要以現代教育理念為指導,深入研究地區經濟發展對人才需求的趨勢,明確本專業的發展定位與目標,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出發點,以學生的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構建特色鮮明的專業體系和課程體系。同時要充分發揮省級、市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和精品課程的引領與示范作用,進一步提升專業、課程建設水平,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附件: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王淵明
副組長:梁希泉 梁忠環
成 員:劉志強 人事處處長
郭均棟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主任
李 英 教務處副處長
劉常春 財務處處長
司林梅 科研處副處長
孫兆忠 學生處副處長
劉紀新 機電工程學院院長
李汝莘 交通與船舶工程學院院長
邵軍義 建筑工程學院院長
楊榮本 財經學院院長
于世良 管理學院院長
趙宏義 基礎教育學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李英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