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頒布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見附件4)。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在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加快從教育大國向教育強國、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的邁進。2010年9月10日是全國第26個教師節,也是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和《教育規劃綱要》發布后的第一個教師節。組織好今年教師節活動,對于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進一步激勵我院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加快我院教育改革發展步伐,推進我院教育工作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經學院領導同意,決定于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末表彰一批有貢獻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現就慶祝教師節及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末我院評優表彰有關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慶祝教師節活動
今年教師節期間正值我院新學期開學,考慮到開學伊始各項工作繁重,同時我院正值升本工作關鍵時期,將在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末舉行表彰活動。教師節期間的慶祝活動由各單位、各部門自行組織。今年教師節的主題是“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圍繞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開展特色鮮明、持久深入的教師節主題活動,進一步營造學習宣傳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的濃厚氛圍,進一步弘揚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使命感和自覺性,動員和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而努力奮斗;動員和激勵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為全面加快我院教育改革發展步伐而奮斗。
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圍繞今年教師節的主題,總體部署,統籌安排,精心策劃,創造性地組織好今年教師節宣傳慶祝活動。
(一)、要精心組織“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各單位、各部門要采取座談會、主題演講、文藝晚會等多種有效方式,深入學習宣傳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深入學習領會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對廣大教師提出的新期望新要求,進一步形成學習綱要、宣傳綱要、貫徹落實綱要的濃厚氛圍,把廣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來。結合我院實際,保質保量地做好我院的各項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二)、大力開展“全院教書育人楷模”先進事跡學習宣傳活動。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平臺,廣泛深入地宣傳報道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候選人(集體)的先進事跡,發動干部、師生、家長積極參與評選推薦。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學習模范事跡和崇高精神,牢固樹立“育人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努力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三)、要認真組織看望和慰問教師。教師節期間,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實際,做好統籌安排,通過各種方式,看望慰問為學院教育事業作出貢獻的優秀教師、返聘老教師、受傷及生病的教師,各單位、部門領導要帶頭走訪慰問教師,送去關懷和溫暖。
(四)、要采取實實在在的措施,為教師辦實事辦好事。要深入了解教師的工作生活狀況,認真傾聽教師對教育工作的意見建議。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關心教師,幫助教師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把尊師重教的各項具體措施落到實處。
二、認真做好評選和推薦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候選人(集體)工作
(一)名額
(1)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學院總表彰指標3個,各單位、部門各1個候選指標,候選指標以學院審核方式產生3個最終表彰指標。
(2)優秀教師及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學院總表彰指標30個、優秀教育工作者學院總表彰指標20個,其中:高職學院16個優秀教師候選指標、綜合學院12個優秀教師候選指標、其他教學部門各2個優秀教師候選指標;高職學院8個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指標、綜合學院6個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指標、其他部門各1個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指標。候選指標以學院審核方式產生最終表彰指標。
(二)、評選和推薦范圍
參評對象為各單位、各部門來校工作3年以上(2007年9月10號前入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業績特別突出人員可放寬至2年以上。優秀教師僅限于一線教學人員、優秀教育工作者僅限于教育管理人員、教育工作先進集體以各單位、部門的基層集體名義上報。
(三)、評選和推薦條件
(1)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是: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扎實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積極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領導班子團結協調,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規范管理,注重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素質提升,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開拓創新精神,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在所在單位、部門具有表率作用。
(2)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和評選的基本條件是: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扎實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忠誠于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模范履行職責,師德高尚,無私奉獻,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在我院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認真落實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者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4、在管理、服務和學院建設方面成績突出。
(四)、獎勵方式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學院將在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末年發布表彰決定,對獲得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及教育工作先進集體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
(五)、工作要求
1、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及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的評選工作一并進行。
2、各單位和各部門做好本單位和部門內的推薦工作,統籌、合理分配個人表彰名額。
3、堅持面向基層、教育教學和管理第一線的教師傾斜的原則。各單位和各部門推薦的中層以上干部人員應嚴格控制在本單位和部門推薦名額的10%以內。凡違反規定的單位、部門將按照違反指標數扣除本單位的表彰指標。
4、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評審,認真把關。要向本單位、部門管轄內的所有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廣泛宣傳推薦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民主評選,公正推薦,保證推薦評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單位、各部門應將候選人(集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正常工作日。
(六)、申報材料和時限
(1)各單位、部門須按要求上報如下材料:
1、《青島黃海學院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審批表》(見附件1)、《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審批表》(見附件2)及《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一覽表》(見附件3);
2、推薦評選工作總結,包括推薦評選工作程序,推薦評選結果、公示情況;
3、業績特別突出、事跡特別感人,可在全院范圍宣傳報道的先進集體或典型人物作為重點宣傳對象,同時提供30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和200字以內的人員簡介。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書面打印材料一式兩份,同時提供電子版文檔。
(2)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 2010年12月1日前。望各單位、本門認真評選活動,逐級審核上報。
(七)、組織領導
學院人事處將成立全院評選、審核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評選推薦和表彰獎勵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人事處,負責日常工作。評選事宜及材料報送聯系人:秦鎖成、甄歡歡。聯系電話:0532-83175876,83175166。舉報郵箱:
hhrsc@126.om。
特此通知
附件:
1、《青島黃海學院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審批表》
2、《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審批表》
3、《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一覽表》
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