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基本技術標準
一、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二、消防控制室的設置位置、防火分隔措施和安全疏散條件,以及設備組成、一般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和其他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三、消防控制室應能監控保護區域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防火門及卷簾系統、電梯、消防電源、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等各類消防系統及系統中的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并能顯示各類消防設備(設施)的動態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
四、消防控制室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或其組合設備組成;
五、消防控制室應有一部用于火災報警的外線電話;
六、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由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顯示盤、火災聲/光警報器等設備組成,完成火災探測報警功能;并能接收和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工作狀態信息;
七、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模塊、消防電氣控制裝置、消防電動裝置等消防設備組成,完成消防聯動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顯示消防電話、電梯、傳輸設備、消防應急廣播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和干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防火門及卷簾系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系統等消防設備或系統的動態信息;
八、消防控制室應有相應的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值班制度、維護保養制度及記錄等;
九、消防控制室應有建筑總平面布局圖、保護區域的建筑平面圖、系統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有CRT圖形顯示器,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保證各種顯示界面完整。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圖應能完整顯示建筑周邊環境狀況;保護區域的建筑平面圖應能顯示各個保護區域及主要部位的名稱和疏散路線,并能顯示火災自動報警和聯動控制系統及其控制的各類消防設備(設施)的名稱、物理位置和各消防設備(設施)的準確信息;系統圖應包括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和干粉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等內容;
十、CRT圖形顯示器應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
十一、消防控制室應具備與全市建筑消防設施及火災報警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的技術條件,并能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相應信息傳送到監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三、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運行狀況,并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四、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六、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五、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取得《消防專業技術合格證》,持證上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不得慌亂,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安保人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三)值班人員和安保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后,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整到自動狀態,并立即撥打電話“119”,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四)報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五)消防控制室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一)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保護區域的建筑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安保人員持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三)值班人員或安保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并應定期進行演練,達到熟練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規范化管理標準
一、消防控制室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本標準實現規范化管理;
二、《消防控制室基本技術標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消防控制室規范化管理標準》、《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流程圖》要統一規格制作并懸掛于消防控制室的墻壁上。〔其中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積不小于15m2的宜為標準二號圖紙的規格(420mm×594mm),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積小于15m2的宜為標準三號圖紙的規格(297mm×420mm)〕;
三、消防控制室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有CRT圖形顯示器,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保證系統完好,明確顯示報警點位置;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配備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和建筑總平面布局圖、保護區域的建筑平面圖和系統圖,其中相關圖紙應按照本標準第一條的要求,制作成鏡框掛于消防控制室的墻壁上,高層建筑和報警點位超過100個的,可以使用標準三號圖紙的規格(297mm×420mm)裝訂制作成圖冊,便于值班人員及時查找報警點;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要制成標準A4紙規格,裝訂成冊,集中保管;
五、建筑消防設施的檔案應包含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情況。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月度檢查記錄、年度檢測報告、故障處理記錄等;
六、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和《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