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報到證》
報到證是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經山東省人事廳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憑證,其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畢業生并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制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毀,一律作廢。
二、畢業生《報到證》有何作用
(1)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就業時,須持《報到證》,用人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2)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3)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系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
(4)《報到證》一式兩頁,正頁由畢業生本人持有;副頁全稱為《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通知書》,該頁裝入畢業生本人檔案。
(5)《報到證》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報到時交給用人單位,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
(6)《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的證明。其中的姓名必須與畢業生身份證中的姓名一致,單位名稱和單位所在地必須準確。
三、補辦報到證的手續
首先由接收單位開具遺失證明,然后到人事檔案部門,從本人檔案中取出報到證副聯(白色),到當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日報登報掛失,登報的格式為“魯東大學XX屆XX專業畢業生XX,報到證遺失,證號為XXXX,特此申明作廢。”然后畢業生持遺失證明(用人單位或者檔案保管部門)、報紙、報到證副聯(白色)、介紹信(由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師范生到省教育廳學生處(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1314房間)申請補辦;非師范生到省人事廳畢分處(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406房間)申請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