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5萬元以下的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同級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兩人及以上團隊創業的可放寬到20萬元。
對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創辦企業的,貸款額度放寬到10到20萬元,其中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吸納失業人員5人(含5人)以上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貸款期限為兩年,對從事微利項目,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二、如何辦理小額擔保貸款?(青銀發〔2008〕19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答:1、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市內四區貸款申請人 需提報材料: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失業人員需提供失業證(或在人力資源“一卡通”系統中確認是自謀職業狀態);③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⑤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⑥反擔保證明;⑦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審批程序是:①申請。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個體經營用表)》。②初審。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人力資源網絡系統確認其是否已辦理自謀職業手續,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報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復核。③復核。區就業服務中心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送材料復核,復核無誤后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④審核。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于5個工作日,完成對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報材料的審核和抽查工作,并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⑤對經審核同意擔保的貸款,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供貸款擔保并與貸款申請人、保證人辦理反擔保手續。⑥經辦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貸款用途、還貸能力等進行審查,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經辦銀行審核通過的,對申請人作自謀職業管理,申請人和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未通過審核的,經辦銀行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向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反饋辦理情況。
2、企業申請人 需提報材料: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④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⑤《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和《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⑥項目可行性分析及還貸能力報告;⑦對創業1年以上的企業,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⑧反擔保證明;⑨驗資報告;⑩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審批程序為:①申請。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到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企業用表-保證人)》或《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企業用表-房屋抵押)》。②審查。由區就業服務中心于8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企業進行資格審查,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審查無誤后,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并將有關資料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③審核。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于5個工作日,完成對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報材料的審核和抽查工作,并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④對經審核同意擔保的貸款,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供貸款擔保并與貸款申請人、保證人辦理反擔保手續。⑤經辦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貸款用途、還貸能力等進行審查,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經辦銀行審核通過的,對申請人作自謀職業管理,申請人和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未通過審核的,經辦銀行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向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反饋辦理情況。
3、三區小額擔保貸款提報材料及審批程序,請咨詢各區市勞動保障部門。
三、自謀職業一次性扶持金政策? 答:有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于2009年1月1日后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營業場所,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可申領自謀職業一次性扶持金。其中,市內四區為每人4000元,五市三區由當地自行確定。
四、如何申領自謀職業一次性扶持金?(青勞社〔2008〕143號關于自謀職業扶持金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答:自謀職業扶持金的人員,持以下材料:①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 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自謀職業扶持金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
五、鼓勵用人單位招用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答:用人單位招聘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限內,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給予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六、鼓勵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性就業政策? 答:對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市內四區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五市三區由當地自行確定。
七、用人單位招用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如何申報社會保險補貼? 答:用人單位招用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按年撥付。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用人單位,應于招用人員次年1月底前,填寫《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報市、區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其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屬于市內四區的,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屬于五市三區的,報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時,應一并提報以下材料:①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②《招用人員就業備案花名冊》;③《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④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⑤企業工資支付憑證;⑥招用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青島市城鄉“雙零”就業援助卡》;⑦招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民政部門開出的低保證明;⑧招用殘疾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殘疾人證》;⑨勞動保障部門要求提報的其他材料。
八、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的政策? 答:對具有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于2009年1月1日后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在各類集貿、商貿市場租用攤位的人員,且簽訂的租用攤位協議期限在1年以上,可申領經營場所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時間不超過24個月。其中,市內四區每人每月補貼200元,五市三區由當地自行確定。
九、如何辦理經營場所租金補貼?(青勞社〔2008〕144號關于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答:對具有本市戶籍高校畢業生,持①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與集貿、商貿市場管理部門簽訂的攤位租賃協議及租賃費繳納憑證;③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可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 (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分兩次審核撥付,市內四區首次撥付2400元,期滿1年后,憑本人繼續經營的營業執照、租賃協議和租賃費繳費憑證等相關資料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再次提出申請,申領額度最高不超過2400元。對一年期滿后因各種原因不再繼續經營的,不能進行第二次申領。
十、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性就業的范圍主要包括哪些? 答: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了靈活就業登記,且在社區(村)內從事下列服務項目的靈活性就業人員:①家政服務、鐘點勞務、保潔服務; ②嬰幼兒看護、養老看護、病人看護服務; ③小學生接送服務(不包括出租車接送)、為中小學生提供小餐桌服務;④房屋修繕、水、電、煤氣管道維修、家電維修服務; ⑤早、夜市經營服務;⑥修鞋、理發、縫紉、干洗服務;⑦經市勞動保障部門、市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項目。
十一、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性就業如何領取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答: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應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持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從業證明和工資收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