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高校畢業生服務指南4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業務部分
來源:青島人事政務網
一、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的手續?
答:申請人須為年滿18周歲有行為能力的公民;申請人有合法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有符合條件的經營場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材料: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經營場所證明;4.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新辦個體工商戶試營業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除從事需前置審批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營業執照。試營業期間,免交登記費和工本費。
三、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優惠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派遣期內創辦企業,參照執行個體工商戶和特殊群體、特殊產業等工商優惠政策。對設辦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不設注冊資本的限制,可以一元注冊企業,設辦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認繳,無異議的房屋權屬可以免交房屋權屬證明,免除工商注冊費用。注冊資本(金)達到3萬元以上的,均可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0萬元以上的,可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許公司注冊資本(金)兩年內分期繳付,其中投資公司注冊資本五年內分期繳付;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都達到20%。
四、無異議權屬的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具體指哪些?
答:未辦理產權證的經營場所,可提交房管部門出具的使用證明;征用或租賃土地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或縣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只要高校畢業生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并經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的證明文件,允許非生產類企業將商住房屋或住宅作為企業場所。
五、放寬名稱登記的條件具體指什么?
答: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擴大經營規模,改變主體類型,新設為公司的,在名稱不重,主要出資人不變,原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注銷登記的情況下,新公司可以保留使用原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