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問: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需持哪些手續?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需持:派遣證(報到證)、畢業證、“雙選”就業協議書、糧戶遷移證、黨(團)組織介紹信。其中糧戶遷移證、黨(團)組織介紹信到具體工作單位后才使用。
2. 問:畢業生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怎么辦?
國家規定:"經過協商落實和國家畢業生分配主管部門審批的畢業生分配計劃必須認真執行,未經高校和用人單位雙方復議并報地方主管部門批準,學校不得隨意改派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接收和退回畢業生"。當遇到用人單位接收時,畢業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不要與對方爭吵,更不要貿然返校,應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分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若屬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計劃不落實,誤派畢業生的,應由學校負責提出調整意見報批。由于用人單位發生重大變化(如撤并、破產、倒閉等),無接收能力的,應及時與學校協商,合理調整。若是用人單位對畢業生提出難以達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規定的過高要求,則不能作為退人理由。屬于畢業生本人身體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學生在校期間就有傳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單位不知道,待畢業生報到時才被發現的,應允許提出退回;若是報到后才患病的,應按在職人員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如果是因畢業生離校后違法或嚴重違紀,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則取消其畢業生分配資格。
3. 問:畢業生個人要求用人單位退回,學校還受理嗎?
按照有關分配政策,用人單位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退回按計劃派遣的畢業生。但有的畢業生卻提出種種理由,要求用人單位退回。對這類畢業生,學校不再受理其分配事宜,更不予調整改派。如畢業生經教育批評后仍堅持自行其事的,應按不服從分配處理。
4. 問:畢業生應表現不好而在報到后被用人單位退回怎么辦?
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學習成績,思想品德品質表現一貫不好,在校期間受過較重處分的畢業生,經學校推薦仍沒有用人單位接收,或因表現惡劣而被用人單位退回的畢業生,國家不再負對其分配工作的責任,由學校將其檔案、戶口、糧油關系轉回家庭所在地,自謀職業。
5. 問:畢業生報到時已超過了報到期限怎么辦?
畢業生在領取報到證后,應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倘若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期報到的,應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說明理由,否則,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接收。超過報到期限達3個月者,按國家規定取消其就業資格。
6. 問:畢業生報到后是否還有假期?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標志著正式參加了工作,開始進入見習期。根據國家規定:除正常公休假外,畢業生在見習期內沒有探親等其它假期。
7. 問:能否不按所學專業安排工作?
畢業生就業安置很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專業對口,學以致用,人盡其才。盡管有的畢業生除掌握主修專業外,還擁有其它專業知識,但由于企業難以掌握或無法考核,只能按所學專業安置就業。當然,對某些飽和的專業,應本著分流與安置一致的原則,可以不受其所學專業限制,安排到多種經營行業或工人崗位上。
8. 問:畢業生安置是否交納城市增容費?
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中明確指出:“凡納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費。”根據上述精神,畢業生只要正常按計劃就業,可以不交納城市增容費。
9. 問:畢業生在什么情況下可申請改派?改派的程序是什么?
畢業生就業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派遣計劃的形成是由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之后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的。畢業生的派遣需按計劃進行,計劃一經下達,畢業生不得隨意變動。但遇下列情況時可以申請改派:
(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系發生了變 化。
(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托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畢業生向原分配單位提出改派申請,講明改派原因。
(2)原單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將畢業生退回學校或同意將畢業生改派到其它單位工作的公函。
(3)屬調配不當的畢業生,由學校為其重新聯系接收單位,或經學校同意由畢業生自行聯系接收單位
(4)新的接收單位出具同意接收的公函。
(5)畢業生向院校提出改派要求的時間規定是:
a. 春季畢業研究生5月10日前。
b. 夏季畢業研究生8月20日前。
c. 本、專科畢業生8月30日前。
(6)學校將畢業生改派意見、原派遣單位和新的接收單位出具的函件及按規定交納的違約金憑證(復印件),報主管部門審批。
(7)主管部門將院校改派計劃匯總并上報國家教委審批。
(8)國家教委審批后,下達調整計劃。
(9)學校按照上級下達的調整計劃到地方調配部門為畢業生重新辦理派遣手續,并重新遷轉糧戶關系等。
10 問:畢業生到企業后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確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法律文書,按照《勞動法》規定,被企業接納的畢業生應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經簽訂,就應嚴格遵守。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剛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一般只簽訂短期合同(一年),待轉正定級后再簽訂中期合同。
11 問:什么是畢業生見習制度?
見習制度即用人單位對剛剛接收來的畢業生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考察和了解,進而在思想、業務等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使畢業生盡快適應工作需要的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
(1)見習期一般為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以上有關專業實際工作的,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免去見習期。某些特殊專業的畢業生,需要更長時間的鍛煉,可在見習期滿后由單位自行安排。畢業生在見習期間,發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堅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過一個月者,見習期應順延相應的時間。見習期滿后,所在單位應及時為畢業生辦理轉正手續,按期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對達不到見習要求的,經所在單位討論,報主管部門批準,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并將延長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長期限結束時仍達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長見習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待遇按畢業生轉正工資標準低一級來定。對表現特別不好的,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以辭退。
(2)見習期間,工作單位要有計劃地安排畢業生到基層單位或生產第一線鍛煉。根據畢業生不同專業。不同工作的特點和今后的培養使用方向,可以分階段安排不同的見習崗位,每個階段均要有具體的計劃和要求。用人單位一般要有專人負責畢業生的見習,并選派政治素質較好、專業水平較高的專業技術人員,對見習生進行指導和幫助。做到有計劃、有要求、有檢查考核。
(3)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不得報考研究生(包括出國留學或進修),原則上不得抽調畢業生從事與見習無關的其他工作。畢業生在見習期間,要密切聯系群眾,深入實際,虛心學習,了解社會,關心改革,參加與所學專業有關的生產和技術工作,熟悉本職工作的“應知應會”,掌握本職工作的規范和職責,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業務素質和獨方工作能力。
(4)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結束時,應對畢業生進行考核。主要內容有:政治思想、組織紀律、群眾關系、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畢業生見習期滿后,本人寫出總結,在自我鑒定基礎上,通過民主評議,由基層工作單位做出考核鑒定,合格者予以轉正,并將鑒定材料載入檔案。
(5)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不得調動工作單位,根據人事部人發(1997)07號文件精神,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確屬專業不對口,學用不一致的;要求到基層單位或老、少、邊、窮地區工作的;要求到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科研項目及國家重點加強部門工作的;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原因的。經畢業生主管調配部門批準在一年內可作適當調整。調整前及調整后的見習期合并計算。見習期從到新接收單位報到之日算起。實行畢業生見習制度是對畢業生培養教育的繼續,不僅有利于畢業生全面成長,而且也有利于用人單位更好地考察了解畢業生,合理安排使用畢業生。
12 問:畢業生中見習期間的政治、生活待遇是怎樣規定的?
大學畢業生見習期間,享受干部待遇,可以參加單位組織的各種類型的評比活動。勞保用品、養老、醫療等保險,物質獎勵和其它福利等與職工享受同等待遇。畢業生見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不允許結婚,不得調動工作,不能參加各種類型的招生考試,半年內不發獎金。
13 問:研究生到企業后是否也要下基層鍛煉?
研究生到企業工作后同樣需要到基層鍛煉半年或一年,以至更長的時間。 研究生到基層鍛煉可了解掌握企業的生產工藝。過程和管理等情況,可為以后解決生產技術難題,開發研制新產品奠定良好的基礎。應該說明的是畢業研究生到基層鍛煉,并不是見習制度。
14 問:畢業生轉正定級后是否都能聘上干部崗位?
目前, 企事業單位多已實行干部聘任制,上崗需要公平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畢業生轉正定級后能否聘上干部崗,取決于畢業生本人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用人單位干部崗位余缺情況。
15 問:畢業生到企事業單位后是否有深造的機會?
市場經濟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要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搞好人才的開發,選拔和培養。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增強企業闖市場的能力。 近年來,各石油企事業都在構筑人才工程,在加強人才儲備的同時,制定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政策和規定,有計劃地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有幾年工作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到國內外有關院校和科研機構進行培訓、深造,使其不斷學習和更新知識、新技術,為企業的持續發展加緊培養高科技人才和復合型人才。總之,畢業生參加工作后繼續深造的機會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