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憲法
奧運會上,中國金牌數量再創新高,我和社團朋友們一起上街,為祖國母親打call~
憲法規定
第二章第 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宣傳憲法
生活中除了學校社團,圖書館等。各種各樣的社會文化活動,任由我們參與。
憲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術事業、新聞廣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眾性的文化活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遵守憲法
你可以是無神論者,也可以信佛教、道教、天主教,信仰自由,沒有人能強迫你。
憲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