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 嚴格組織、端正考風考紀,圓滿完成本學期教學工作任務。現對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結課及考試時間
1、2011級結課時間為6月22日。
2、考試時間:(1)因10級參與實習,考試時間:6月18日—19日。(2)11級考試時間:7月2日—7月5日。
二、嚴格資格審查
嚴格做好考試資格審查工作:
1、凡缺課達該門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考試。
2、學生因故不能參加正常考試(包括招生),須至少于考試前一天提交緩考申請,緩考申請由學院審批,因病緩考者須同時提供醫院診斷證明。考試開始后提交的申請、證明無效。
3、無故缺考、曠考者不得參加補考。
三、做好試卷命題
教師應根據《青島黃海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和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命題,試卷應使用規定的統一格式,每門課程要求同時出A、B兩套試卷(兩卷的重復率不能超過30%),并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
四、強化考試組織
1、嚴格按照《青島黃海學院人才培養方案》合理安排考試、考查的時間、地點,并及時通知學生。
2、各班級要周密布置考場,實行單人單桌,拉開距離,或不同年級穿插入座,或隨機抽號入座,杜絕隨意就坐現象,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打印固定座號標簽。考場要保持四清:地面清、桌面清、桌洞清、黑板面清。
五、嚴肅成績管理
1、本次考試成績要求任課教師于2012年7月10日前將學生的平時、期中、期末的成績錄入教務系統,未參加考試的學生的成績全部錄為0分(不能為空)。
2、所有成人專科和自學考試課程在學習結束后,都要進行結課考試。根據有關規定,將成績分別錄入學籍檔案,作為學生鑒定和發放畢業證的依據。
六、其他
1、學生考試成績不及格,以及有緩考學生的課程,要及時通知學生,下學期開學初進行緩補考。
2、考試結束后,各院(部)應對本學期考試的組織、考風考紀、閱卷評分、各門課程的及格率、考試方法改革等情況進行總結,總結經驗與不足,以指導今后工作。考試工作總結,請及時上交教務處教務科。
3、學生必須持有效證件(學生證、身份證)參加考試。禁止學生將與考試有關的書籍、資料以及手機、mp4等通訊設備、電子存儲設備帶入考場,相關材料帶入考場即為違紀,使用即為作弊。學生不得以查看時間為由,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
4、對于學生在考試過程中出現各種違紀或作弊現象,按規定及時提出處分意見,及時通報并報教務處。
管理學院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