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
為做好我院2016-2017學年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根據中央財政部、國家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號)、《青島市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指南》、《青島市市屬高校國家獎學金指導意見》、《青島市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青島市市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發放指導意見》、《青島市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青教辦《關于做好2016至2017學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青島黃海學院學生手冊》223頁《青島黃海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管理辦法》、學函字[2017]49號《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通知》、
一、 關于評審工作:
(一)國家獎學金評審發放各班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認真總結上一學年工作經驗,結合本班級實際,繼續完善我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管理辦法,成立評審領導小組并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管理學院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劉敬林
副組長:魏龍吉
成員:崔積學、李岳、蘇彩、齊文彬、高慧萍、段園園、于姍姍、姜梅梅、武浩雨、薛棟、李恕林、劉常飛、李娜(學生代表)、黃勇(學生代表)、林曉云(學生代表)
(二)各班級在組織評審時要認真學習國家、省和學院有關文件規定,把握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對象、條件要求、評審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區別。
(三)國家獎學金要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指標額度,實行差額評審,每生每年8000元;
(四)各班級要嚴格履行評審、公示和審批等程序,嚴禁多人分享一個指標及金額,不得要求獲獎、受助學生捐贈獎助學金。如發現有違規操作者,一經查實,涉及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績效。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特別優秀的同學可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六)國家獎學金初選名單由班級評審推薦后,學院研究通過并履行公示程序后,全院范圍公示后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二、關于評審對象和要求
(一)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和標準:
獎勵對象: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對象為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四)評審對象要求:
1、2016-2017學年度德育分為100分及以上學生有資格參評國家獎學金;
2、在校期間無任何紀律處分;
3、在校期間無拖欠學費現象;
4、學生身份證有效期限在2018年1月以后。
三、評審流程:
各班主任帶領全班學生認真學習學生處函件《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且做好評選前的準備工作:
1)各班級根據學院下發的《管理學院班級學生綜合測評成績計算表》計算出各班級每個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具體計算方式按照學生手冊第46頁《青島黃海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要求計算、上交,學院統一打印在4#教學樓四樓中廳公示,各班級自己打印在班級內公示;
2)各班級公投成立班級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組長為班主任,人數不低于班級人數10%,小組總人數為單數)、上交,學院統一打印在4#教學樓四樓中廳公示,各班級自己打印在班級內公示;
國家獎學金評選流程:
1)符合評選條件的班級學生提出書面申請;
2)班級公投對申請人進行審核:班級綜合測評成績前3%,無任何紀律處分,無惡意欠費,德育分100分及以上,2016-2017學年學生成績無不及格現象,至少有一項校級以上獎勵(建議省級及以上);
3)每個班級推薦最優秀1人,上報學院;
4)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審核、投票,確定名單,學院張貼、公示;
5)公示無異議,學院上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上交:
1、班級評審小組,電子版;
2、個人書面申請,紙質版;
3、《青島黃海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主評議表》,紙質版;
4、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得分,電子版;
5、《青島黃海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立自強表現認定申請表》,紙質版;
6、《青島黃海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綜合測評評分匯總表》,紙質版;
7、《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版;
8、《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匯總申報表》電子版;
9、《批量開卡明細清單》電子版
10、獲獎學生身份證復印件(A4紙正反面打印)。學生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按報表序號排列匯總上報(將獲獎學生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按照“辦卡”和“不辦卡”分開整理,在右上角標明序號,同時保證身份證復印件排列與評選學生信息順序一致)。
1)復印件必須清楚,且用A4紙順向復印,不得上報傳真件;
2)二代身份證必須正反兩面順序復印,且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不得上報戶口簿復印件和戶籍證明;
4)學生身份證有效期限在2018年1月以后。
1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鄉鎮級民政部門蓋章)紙質版(民政局蓋章必須清楚,若是傳真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因為傳真紙為感光紙,不能保存);
12、《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申請表》、《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版(一式三份);
13、各班級公示的電子照片;
14、《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與《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的家庭收入等數據必須保持一致。
15、各班主任認真審核班級所交的所有材料信息,按照規定時間準確上交各項材料,逾期不報或者信息錯誤,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