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書的作用與內容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1、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
2、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選擇到合適的員工。
3、有助于畢業生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
4、有助于學校、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掌握畢業生就業情況。
(二)、就業協議書的內容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用人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2、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用工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3、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二、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步驟
本人填寫個人信息→簽署個人應聘意見→用人單位蓋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人才交流中心)蓋章→畢業生所在分院系蓋章→學院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三、簽訂就業協議書應注意的問題
(一)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二)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
(三)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協議書
(四)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五)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六)征求家長意見
四、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的概念
人事代理是指代理機構(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與法規的要求,受單位或個人的委托,以社會化的方式為委托方(被代理人)提供人事服務的人事管理模式。
(二)、人事代理的對象
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及無人事主管部門或不具備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
實行聘用合同制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企事業單位的各類人員、辭職或被辭退以及以其他方式辦理了與原單位脫離工作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內調干部;
應聘于外商投資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及無人事主管部門或不具備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
自費出國(出境)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