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約與改簽
(一)、簽約
(二)、改簽
二、 派遣與改派 報到證
三、戶口及檔案的遷移
(一)、戶口遷移
(二)、檔案轉遞
(三)、組織關系遷轉
1、之一——協議書
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開出《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移學生檔案。
一般,學校會要求學生在規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業協議書》,學校再以《就業協議書》為依據進行派遣,如果超過這一時限,學校會把學生的關系和檔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學生都必須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戶條件。
2、之二——報到證
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
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
3、干部身份證明;
4、憑報到證以及其它有關材料辦理戶口手續。
3、之三——戶口遷移證
戶口遷移證,是學生畢業時其戶口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遷出的證明,不能丟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規定時間內把戶口落下來,
不要把《戶口遷移證》一直放在口袋里。
4、之四——檔案
真正能證明你學習經歷的就是你的檔案。檔案里面有你各個時期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還有你的黨團材料。
原始材料,不可復制,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檔案。
(1)、畢業生檔案內容:
高招辦轉入學院考生高考材料、新生錄取通知書、學生登記表、學生黨團材料、學生獎勵材料、學生處分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體檢表、畢業生成績總表(教務處)、實習手冊、畢業生報到證副聯(白色存根)等。
(2)畢業生檔案整理、轉寄時間
(3)畢業生檔案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