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計劃
政策內容:自 2017 年起,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制和崗位空缺 數額內招募“三支一扶”人員。“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 2 年 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5 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含“三支 一扶”計劃服務年限)。2017 年以前招募、服務滿 2 年且考核合 格的“三支一扶”人員,繼續執行定向考錄、招聘政策;2017 年后仍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在現編制和崗位空缺的情況下,也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
適用對象:省內普通高校擇業期(畢業三年內)內畢業生, 省外普通高校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畢業三年內山東戶籍 畢業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 院的畢業生。
補助標準:對財政困難縣(包括沂蒙革命老區、菏澤市的 非財政困難縣)補助標準每人每年 1.7 萬元,其他非財政困難 縣補助每人每年 1.2 萬元;給予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 6 個月的 “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 3000 元。
高校學生參軍入伍鼓勵政策
政策內容: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 計劃;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 選指標體系,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放寬退役大學生士 兵復學轉專業限制;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 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 格,退役后 2 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國家資助學費;考試升學 加分;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 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 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 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免修軍事技能;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 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 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 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 指導等就業服務。
適用對象:參軍入伍高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