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支部:
團章明確規定: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組織的發展對象。積極做好這項工作,是黨對共青團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團作為黨的助手和后備軍在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推薦大批優秀青年入黨,既能調動青年要求進步的積極性,又能滿足黨的事業發展的戰略需要。做好團員推優入黨工作,有助于加強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進一步規范校內基層團組織的推優入黨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推優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
2.承認黨的章程,正式向黨組織遞交了書面入黨申請滿半年以上;
3.在班級團支部中品學兼優,德智體全面發展;
4.學生團員學習目的性明確。近一年不合格課程,近一學年綜合測評或學業成績在班級前40%。
5.注冊志愿者,志愿服務時長不低于 40 小時,大一上學期推薦對象志愿服務時長不低于20小時。
(二)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優先推薦:
1.受學院及以上(含院級,下同)表彰的先進個人;
2.獲院級及以上表彰各類先進集體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團員;
3.在校風、學風建設、科技創新、見義勇為、志愿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
4.在學團工作中,表現優異。
(三)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
1.受院級或校級處分者,至少一年內不予“推優”;
2.在列為“推優”對象后受到院級或校級處分者,應取消“推優”資格。
(四)推優人數比例:
為充分體現推優對象的先進性和示范性,更好地向黨組織輸送各方面均表現出色的青年團員,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非畢業班各班級團支部在校期間推優總名額不超過團支部滿足條件團員人數的10%。
(五)時間安排
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二、推優程序
(一)召開團支部委員會,對遞交書面入黨申請的團員的主要情況和表現做出總結、鑒定;
(二)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介紹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對推薦對象進行民主評議;
(三)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優秀團員入黨意見表,輔導員老師、學院分團委審查同意;
(四)分團委考察、審核后在學院公示欄或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并報校團委審批;
(五)未列入推薦名單的團員,由團支部繼續培養,待條件成熟后再行推薦。
三、推優工作組織領導
(一)推優工作是發展青年黨員的基礎環節,是加強黨的建設與團的建設的一個有力結合點,推優工作必須在學院黨支總(學生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團支部要充分認識推優工作與黨的建設的密切關系,認真貫徹落實黨組織的要求,根據青年特點和團的工作實際,切實把團員推優工作扎扎實實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義和簡單化,不能把推優工作變成投票選舉。
(二)在推優工作中,各班級輔導員老師要全面掌握推優工作的進程,具體指導團支部搞好推優工作。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向學院團委、學院學生黨支部匯報情況。
(三)各團支部要認真按推優的步驟進行,嚴肅認真的對待推優工作。對推優工作出現的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不正常現象,團總支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四、推優工作審批
團員推優入黨是各基層團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基層團支部、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此項工作,避免突擊開展團員推優入黨或未按程序推優等情況。在相應時間內按程序向校團委組織部匯總上報團員推優材料,匯總填寫《青島黃海學院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匯總表》報學院團委審核。
五、推優表格填寫要求
(一)推優入黨上報材料包括《青島黃海學院推薦優秀共青團員入黨登記表》和《青島黃海學院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匯總表》,見附件1和附件2。
(二)按照《青島黃海學院推薦優秀共青團員入黨登記表》、《青島黃海學院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匯總表》所列欄目認真填寫,學院團委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
(三)相關表格按照規定格式填寫,不應隨意涂改。
(四)公章、簽字不可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