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充分調動廣大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學習風氣,強化班級、宿舍的育人功能和增強集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以舍風促班風、以班風促院風、以院風促學風校風,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良好的宿舍文化,使舍風、學風、校風建設躍上新臺階,經研究制定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合評選辦法,具體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日制在校生宿舍(2020級新生宿舍不參評)。
二、評選時間
(一)宿舍申報:11月1日-6日。
(二)學院審核:11月7日-14日。
(三)學校審核:11月15日-21日。
(四)公示:11月22日-24日。
(五)總結表彰:11月25日。
三、評選數量
不超本學院學生宿舍數的30%。
四、評選條件
(一) 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二) 宿舍成員模范遵守校規校紀,自覺維護公共秩序、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宿舍成員關系融洽,互帶互助,宿舍全體成員近一學年無違規違紀現象。
(三) 學風、考風嚴謹,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氣氛濃厚,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成績突出或進步明顯。
(四) 宿舍全體成員近一學年平均學習成績在班級或專業前40%。
(五) 宿舍全體成員上一學年無補考、無重修、無考試作弊現象。
(六) 宿舍成員榮獲國家獎學金或勵志獎學金達25%以上(含25%)。
(七) 宿舍成員獲校級以上(含校級)獎勵達50以上(含50%)。
(八) 宿舍成員上課出勤率98%以上。
(九) 積極參與各類技能考試、專升本、考研、考公、考事業編等。
(十) 積極創建星級文明宿舍,所在宿舍達到三星級宿舍或三星級宿舍以上。
(十一) 同時滿足五星級文明宿舍、近兩學年宿舍全體成員無掛科、無違紀處分,宿舍成員兩人及以上成員榮獲國家獎學金或勵志獎學金,宿舍成員國家英語四級考試通過率達50%以上(含50%)的宿舍可直接評選為優良學風宿舍。
五、評選程序
(一)宿舍申報:優良學風宿舍每學年評選一次,各學院可制定相應的評選細則,符合條件的宿舍填寫《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審批表》,及時報送各學院。
(二)學院審核:各學院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規定名額,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各班、各宿舍相互交流的基礎上,通過民主評議,確定參加全校評選的宿舍,并準備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含至少兩張宿舍全體成員生活照),在接受監督,無異議后,各學院將審核合格的宿舍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報學生工作部審批。
(三)學校審核:學生工作部逐一審核違紀、掛科、學業成績等,審核合格后進行公示。
(四)公示:對通過審核的優秀學風宿舍進行三天的公示。
(五)總結表彰:經公示無異議的宿舍,頒發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證書,根據《青島黃海學院關于實施“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的意見》《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學分認定方案》《青島黃海學院本科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積分計算標準表》等文件精神,按照五星級文明宿舍的學分認定標準對宿舍成員進行學分認定,宿舍全體成員各加德育分10分,并通過學生工作部網站向全校公布。
六、申報材料
(一)《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申報表》一份(附件一)。
(二)《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申請承諾書》一份(附件二)。
(三)宿舍全體成員近一學年學業成績單各一份(教務系統導出即可)。
七、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工作部
2020.9.26
附件一: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申報表
附件二:青島黃海學院優良學風宿舍申請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