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管理辦法
為了不斷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身心素質,使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管理,促進學生自治,依據人才培養方案實施意見,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統一組織領導。成立學生德育分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學生工作部部長任副組長,各學院行政副院長、安全管理處、后勤保障部負責人任成員, 負責全校學生德育分組織領導工作。
2、各學院具體實施學生德育分的考核工作。成立學生德育分考核小組,各學院行政副院長任組長,學生工作部工作人員、學工主任、公寓管理員、安全管理處人員、后勤人員、輔導員、班主任、任課教師任成員,負責各學院學生德育分考核、匯總等工作。
二、德育分規定
1、學生德育分 = 100分 - 處分扣分 – 違紀扣分 + 獎勵得分;
2、受處分學生德育最高分 = 100分 - 處分扣分;
3、相關考核人員通過學工系統進行實時考核登記、查詢、統計;
4、畢業班學生,德育分不滿一學年按一學年計算。
三、德育分的計算
(一)德育分基本分(100分)
學生德育分的基本分為每學年100分,包括參加集體活動、日常行為、寢室表現三部分,采取扣分的形式進行。
1、參加集體活動
基本要求: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各班級安排的集體活動和值日。
(1)缺席者一次扣5分;
(2)活動中起哄、吹口哨、喝倒彩等,一次扣5分;
考核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公寓輔導員、學生組織輔導老師
2、日常行為
基本要求:遵守校規、校紀與道德規范。
(1)遲到、早退(早操、上課、自習等)、室內就餐,一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5分;
(2)無假條外出,一次扣5分;
(3)課堂睡覺、玩手機,一次扣5分;
(4)男女染彩發、紋身、著裝不得體,一次扣5分;
(5)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一次扣5分;
(6)在校園吸煙,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7)故意損壞公物,一次扣5分,構成紀律處分的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8)校園內男、女行為不得體,一次扣10分;
(9)參加各種非法游行活動,一次扣10分,構成紀律處分的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10)因個人過錯,不服從管理,一次扣10分,構成紀律處分的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考核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班主任、安全管理處
3、寢室表現
基本要求:寢室整潔,遵守公德。
(1)正常上課時間,無故滯留宿舍,在宿舍睡覺、打鬧、玩游戲等,一次扣5分;
(2)內務較差(被褥不整、物品亂擺、垃圾不倒等),一次每人扣5分;
(3)從事影響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擾亂就寢秩序,例如:大聲喧鬧、進行拍球、跳繩等各種劇烈體育運動、外放音響、聚眾打牌等行為,一次扣10分;
(4)宿舍內亂拉網線、電線等,每人扣10分;
(5)無人狀態下,宿舍未斷電,一次每人扣10分;
(6)公寓內吸煙或室內發現煙頭,存放煙或煙盒、煙灰缸,一次每人扣10分。第二次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7)故意損壞公物,一次扣10分;
(8)公寓內散發傳單、亂貼廣告,參與非法經營,一次扣10分;
(9)私自調換或占用學生公寓房間或床位,一次扣10分;
(10)宿舍內飼養寵物,一次扣10分;
(11)在宿舍內存放酒、含酒精飲料及酒瓶的,一次扣10分。第二次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以上情況若構成紀律處分的按照紀律處分扣分。
考核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班主任、公寓管理員、安全管理處
(二)學生受處分情況扣分
警告處分扣20分;嚴重警告處分扣30分;記過處分扣40分;留校察看處分扣70分;開除學籍處分扣100分。(以上扣分不能獎回)
(三)獎勵得分
1、參加學校義務勞動1小時以上的,每小時獎1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后勤保障部
2、見義勇為者,經核實后,獎20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安全管理處、公寓管理員
3、提供有價值的信息,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監督、規勸不良行為者,經審核后酌情加5-10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工作部、各學院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班主任、安全管理處、公寓管理員
注:獎勵分由本人提出申請,各學院德育考核小組認定,報學生工作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加分。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每學年德育分為100分及以上者有資格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市級以上榮譽、推薦入黨;
(二)每學年德育分85分以上(含85分)者有資格評選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學金、校級榮譽、擔任學生干部;
(三)三年(或四年)平均德育分60分為及格,低于60分者延期畢業一年;(無法執行,考慮是否存在)
(四)任一學年德育分低于30分(含30分)者取消學位證或延期畢業一年。(無法執行,考慮是否存在)
此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學生工作部。院字〔2014〕 10號文發布的《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管理辦法》同時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