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五四典型評選辦法
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調動全校廣大團員師生和基層團組織在學校共青團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發揮共青團服務學校發展大局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類型
1.先進集體:五四紅旗團總支、五四紅旗團支部、青年志愿服務先進集體
2.先進個人:優秀青年工作者、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個人
3.典型項目:優秀青年志愿服務項目
二、評選數量
1.五四紅旗團總支:由評選年度共青團工作量化考核成績確定;
2.五四紅旗團支部:不超過基層團支部總數的15%;
3.青年志愿服務先進集體:每個學院限報1支;
4.優秀青年工作者:每個學院團總支限報1人;
5.優秀共青團員:學院團員數10%,五四紅旗團總支所在學院可酌情上調比例,但不超過團員總數的12%;
6.優秀共青團干部:學院團干部數30%,五四紅旗團總支所在學院可酌情上調比例,但不超過團員總數的35%;
7.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個人:按照條件進行申報,無名額限制;
8.優秀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各學院根據申報條件自行推薦,學校團委將根據服務項目內容及開展情況進行差額評選。
三、申報條件
(一)五四紅旗團總支
1.政治能力好。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對團員的理想信念和國情教育,引導團員堅定“四個自信”。
2.組織基礎好。積極宣傳黨的主張,堅決貫徹黨的決定,有效履行引領凝聚青年、組織動員青年、聯系服務青年的基本職責。在本學院統一領導下,有序組織團員青年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發揮組織體系優勢,堅持組織化動員,為社會經濟建設和學校發展作出貢獻。
3.組織設置規范,班子配備齊整,工作制度健全,團組織能夠發揮積極作用。規范開展團員教育、管理、監督,認真規范做好發展團員、“三會兩制一課”、團費收繳等工作,所屬團組織、團員、青年底數清晰,團的工作有活力。本級及所屬團組織、團員、團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錄入“智慧團建”系統。
4.作用發揮好。聚焦團的主責主業,扎實開展團的工作和活動,工作具有鮮明特色,團員參與踴躍,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彰顯了團的組織力、引領力、服務力和貢獻度。在落實學校共青團重點工作和品牌活動上成效明顯。
5.各團支部學社銜接為98%以上。
6.評選年度共青團工作量化成績將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二)五四紅旗團支部
1.政治能力好。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對團員的理想信念和國情教育,引導團員堅定“四個自信”。
2.組織基礎好。在本學院黨組織和團總支的統一領導下,有序組織團員青年參與疫情防控等急難險重的工作。認真擔負教育團員、管理團員、監督團員和引領凝聚青年、組織動員青年、聯系服務青年的基本職責。認真規范做好發展團員、“三會兩制一課”、團費收繳等工作。積極開展基層團建創新探索,團支部工作有活力。團支部及所屬團員、團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錄入“智慧團建”系統。
3.作用發揮好。堅持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工作活躍,有一項以上特色活動,有效吸引團員青年積極參與。主動參與區域化團建,在聯系和服務青年方面成效明顯,得到所在單位和青年的高度認可。
4.學社銜接為98%以上。
5.所轄學生“青年大學習”參與情況、第二課堂參與情況、關注轉發團屬新媒體推文情況,可作為參評條件進行考量。
6.團支部“對標定級”在四星級以上。
(三)優秀青年工作者
參評資格:從事共青團的工作不少于2年,掛職、兼職團干部不少于1年;近5年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綜合榮譽。
參評條件:
1.政治上強。對黨忠誠,注重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立場堅定,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思想上強。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強。注重提高青年群眾工作本領,帶頭向書本學習、向實踐學習、向青年學習,勤于思考鉆研,善于開展理論政策宣講和思想引領,善于把握青年脈搏、組織發動青年。
4.擔當上強。熱愛黨的青年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于改革創新,面對“急難險重新”任務沖鋒在前、迎難而上,對錯誤言行和不良習氣敢于堅持原則、駁斥斗爭。
5.作風上強。心系廣大青年,帶頭密切聯系青年、熱心服務青年、反映青年呼聲,帶頭反對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從嚴從實推動工作、實績突出。
6.自律上強。帶頭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團中央“六條規定”精神,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勇于開展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組織和團員青年的監督,黨組織放心、青年滿意。
7.書記年度評議成績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四)優秀共青團員
1.理想信念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有濃厚的家國情懷。
2.道德品行優秀。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倡導良好社會風尚。成為注冊志愿者,年度參加志愿服務時長不少于20小時;成為網絡文明志愿者,積極參與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3.模范作用突出。學習成績優秀,排名在班級前40%,無掛科。工作本領過硬,在本職崗位上業績突出,走在創新創業創優的前列,具有艱苦奮斗精神,能夠在團員青年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帶頭響應黨的號召,堅決服從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積極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志愿服務、突擊攻堅、崗位履職、社區報到、關愛服務等項目中發揮積極作用,表現突出,經受住了考驗。
4.遵規守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遵守團的章程,履行團員義務,按要求參加“三會兩制一課”和團的活動。無違規違紀行為及記錄。
5.原則上,參評的學生團員年度先進性評價要達到優秀等級;所在宿舍應為3星級及以上宿舍;“青年大學習”參與情況、第二課堂參與情況、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關注轉發團屬新媒體推文情況,可作為參評條件進行考量。
6.入校以來,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等綜合榮譽。
7.團齡在一年以上,2016年以后發展的團員須有發展團員編號。本人基本信息已錄入“智慧團建”系統。團干部不參加該類別選樹。
(五)優秀共青團干部
1.具備優秀共青團員所有的條件。
2.工作能力過硬。熱愛團的工作,認真執行黨的指示和團的決議,積極探索創新,在團的崗位上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團務工作能力,在抓團員青年思想政治引領上有招數、有作為。
3.入校以來,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等綜合榮譽。
4.學生參評對象須擔任團學干部一學期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任,參加校院兩級青馬工程培訓并順利結業的團學干部優先考慮;本人基本信息已錄入“智慧團建”系統。
5.積極擔任學友導師,對需要幫助的同學開展“一對一”幫扶、朋輩教育等活動。
6.教師候選人請參評優秀青年工作者,不再參與此項評選。
(六)青年志愿服務先進集體
1.長期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示范帶動作用和社會影響力。
2.具有較好的志愿服務理念,組織機構較完善,管理較規范,運行良好。
3.有一支人員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成員精神風貌好,服務熱情高,定期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
4.開展的活動成效突出,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陽光助殘、關愛農民工子女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做出較大貢獻,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學校獲得較高的社會影響力。
5.在防、抗疫等急難險重工作一線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志愿服務先進集體。
6.依托所學專業打造的志愿服務品牌團隊優先考慮。
(七)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個人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2.積極踐行志愿精神,服務業績突出。
3.長期堅持開展志愿服務并做出較大貢獻,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關愛農民工子女、陽光助殘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公眾公認度高,為學校、學院爭得榮譽。一學年志愿服務時長累計不少于40小時。
4.在防、抗疫等急難險重工作一線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志愿服務先進個人。
5.全年學習成績無掛科,無違反法律法規、校規校紀等情況。
6.積極參與地方疫情防控、“返家鄉”、到社區報到等活動,成績顯著, 有相關服務證明。
(八)優秀青年志愿服務項目
1.項目成效顯著、有創意、可評估、可持續;
2.具有健全的組織體系和規范的管理制度;
3.實施時間2年以上,每學期開展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參與人數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導向作用的服務項目可適當放寬)。
4.長期堅持開展志愿服務并做出較大貢獻,特別是在扶貧濟困、助老助殘、社區服務、生態建設、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管理、文化建設、西部開發、海外服務、關愛農民工子女、陽光助殘等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在服務地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公眾公認度高,為學校學院爭得聲譽。
5.結合專業優勢開展的特色服務項目,在推薦時要予以考慮。
6.各學院根據申報條件自行推薦,學校團委將根據服務項目內容及開展情況進行差額評選。
四、申報方式
基層團組織要注意控制各年級各專業比例結構,要加大在科技創新、志愿公益、就業創業、“四文化育人”實踐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集體)的選拔推薦力度,在學校建設發展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在推薦上要予以考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爭中組織動員和發揮作用一般的團組織、主動擔當作為不明顯的團員、團干部,團的基層建設底數不清、落實不力的團組織和團員、團干部,不得申報。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不得申報。
五、有關要求
1.堅持嚴實標準,確保人選過硬。各級團組織在人選推薦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對照申報條件,要對推報的候選人選(單位)負責,對其進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選所在學院黨組織、團組織、團員青年及有關方面意見,審核有關檔案材料。在此基礎上確定推報人選(單位),并在人選(單位)所在學院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2.堅持依規推薦,確保程序嚴格。各級團組織要落實共青團員先進性評價的有關要求,推動學院內各級各類團組織建立選樹機制,擬申報單位和個人均須由基層逐級推薦產生。各級團組織也要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加強對申報單位和個人的宣傳展示,在校園內營造濃厚的爭先樹優氛圍。